图书馆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馆长领导下负责处理和协调图书馆日常事务和各部门业务,为图书馆开馆及各项业务开展提供综合保障。
(二)定期或按要求完成各类计划、总结、方案的起草、分析、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各类公文的运转、档案管理、印章管理、业务统计及数据信息上报等工作,协助馆长修订及落实图书馆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
(三)负责全馆有关会议等重大活动的协调、组织和实施,协助馆长做好对外交流和外事工作,负责馆内及校内各部门的协调工作。
(四)负责全馆各部室考勤统计、上报、请销假备案管理工作。负责节假日馆内值班工作的安排及上报。
(五)协助馆长完成全体馆员的年终考核评优、职称评审及岗位聘任工作。
(六)协助馆长做好经费预算、使用、决算及管理工作,经办各类费用报销。协助馆长做好图书馆专用设备的申报、购置、管理工作。
(七)负责每年新生借阅证的办理及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八)负责图书馆水、电、暖、通讯等维护维修的协调督办及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保证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为图书馆运行提供后勤保障。
(九)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采编部工作职责
(一)根据学校性质、任务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依据采访原则和师生读者的需求,负责完成图书年度采访工作,逐步建立具有本馆特色的多学科藏书体系。
(二)严格按照《新版中国机读目录格式使用手册》的相关规定,做好全馆各类文献的加工、分类、主题标引、著录、新书典藏等工作。
(三)负责图书馆书目数据库的建设、管理、维护、规范及质量检验工作。
(四)为书商提供种次号段和条码号段,接收并导入书商加工数据,对数据进行验收清点,及时发现错误并予以纠正。
(五)有计划地完成全馆藏书的回溯建库工作,开展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文献资源建设理论、方法的研究工作。
(六)协同流通阅览部有计划的做好图书的剔旧、注销和丢失赔偿补录工作。
(七)负责整理、分类、上架馆藏文献,提供馆藏书目统计数据,定期检查馆藏库卫生,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安全工作。
(八)完成采编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类文献的数据统计。
(九)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流通阅览部工作职责
(一)确保流通阅览部的正常运作,保证读者服务的开放时间,努力为读者提供优质的流通阅览服务。
(二)负责新进图书及时验收、分类、上架、推荐等工作。
(三)保证优质环境、优质服务,协调解决好与读者的关系,竭诚为读者服务,树立图书馆良好的对外形象,不断提高读者对图书馆的利用率和满意度。
(四)做好图书阅读推广、咨询引导服务。负责办理图书借阅、续借、预约、归还等手续,并将归还的图书整理入库分类上架。
(五)负责残缺破损图书的修补工作,有计划的做好图书剔旧盘点工作。
(六)负责流通阅览室勤工助学学生的培训管理工作。
(七)完成流通阅览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年终文献流通阅览情况的统计分析报告,并了解读者阅读需求。
(八)负责各流通阅览室的日常环境卫生,做好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报刊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图书馆期刊、报纸的征订工作。
(二)负责对期刊、报纸进行签收、登记、加工、上架工作。
(三)负责年度期刊、报纸的下架、核对数据,打包工作。
(四)负责合订报刊的验收、分类、上架等工作。
(五)负责现刊、报纸、合订报刊的阅览工作,做好宣传、推荐、咨询、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期刊、报纸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六)负责编制期刊、报纸的预计目录和馆藏目录,并根据需要及时编制专题目录索引。
(七)经常开展业务学习和工作经验交流总结,完成对读者服务工作的动态分析,
(八)完成报刊部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读者服务质量分析报告和各项统计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环境卫生和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信息技术部工作职责
(一)负责数字资源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图书馆信息化建设方案的设计与实施,做好各种数字化文献资源的试用、评估、引进、推广及管理工作。
(二)负责图书馆各类信息系统的维护及研发工作;负责各类数据库的管理、维护、备份等工作。
(三)负责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策划、制作、维护与信息发布工作,保障图书馆网络安全及各类业务系统服务器的不间断有序运行。
(四)负责电子阅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上机秩序,及时解决上机时出现的各种问题,定时对电脑进行清洁和整理。
(五)负责全馆电子设备的选型配置、安装、调试、维护与更新,及时解决馆内各类系统、服务器出现的故障,配合各部门工作,提高本馆现代化管理水平。
(六)负责内蒙古艺术学院机构知识库的管理与维护,做好资料扫描、上传、备份等工作。
(七)负责图书馆磁带、光盘、唱片等的电子化、分类上架及音像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八)积极开展本部门业务学习和科研工作,完成本部门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九)负责本部门卫生、防水、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