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及各职能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二、全面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 号),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及教学、科研任务,制定本馆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项建设工作。
三、负责学校各类文献的采编、典藏、借阅、查询、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掌握国内外最新出版发行动态,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创作及重点学科建设的需要开展文献调研采访和图书资料的采购。
五、建设完备的多功能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文献服务水平,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加强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优化服务空间,注重用户体验,提高馆藏利用率和服务效率。
六、开展流通、阅览、数字阅读、咨询等读者服务工作,承担《文献信息检索及利用》课程的教学和辅导工作,培养学生的信息意识和利用文献信息的技能。
七、对各教学单位资料室管理人员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八、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九、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