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艺术理论系成立于2024年,主要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非遗艺术理论专业建设和教学,非遗音乐传承与发展、开发与利用等学术和实践工作。
非遗艺术理论系包括非遗艺术理论和非遗音乐传承两个专业教研室。非遗艺术理论教研室主要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的人才需求,培养具有一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创新能力,可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工作,特别是音乐类非遗项目的研究、转化、开发等实践性、管理性工作的专门人才;非遗音乐传承教研室采取民间传承与学院教学“双轨制”的教育模式,聘请非遗传承人担任各非遗传承班传承导师,旨在培养北疆文化中各类非遗音乐文化和技艺传承、发展的表演实践人才。
非遗艺术理论系教研团队由具丰富音乐类非遗项目教学、实践、科研经验的一线教师组成,师资队伍仍在持续扩展当中。在艺术实践-科研项目-理论教学互为支撑的教研理念指导下,教学与科研工作始终走在学术前沿。
非遗艺术理论系现有专任教师5名,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1人、讲师2人;博士学历教师4人,在读博士研究生1人,承担我院音乐学硕士、专业硕士(音乐方向)理论和专业课程教学工作,以及音乐专业本科生基础理论课程和音乐学专业课程教学工作。同时,我系教师主持、参与、完成国家级、省部级、校级课题多项,在CSSCI期刊与核心期刊上表学术论文近百篇。
非遗艺术理论系立足于“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北方草原文化研究与传承基地”“草原丝绸之路音乐文化传播与研究基地”“中国-中东欧国家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与交流中心”“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等教学基地和科研实践平台,依托内蒙古艺术学院民族音乐传承驿站、民族音乐声像资源库等北疆音乐文化的优质资源,为非遗保护专业和非遗音乐传承专业的建设与拓展打下了丰厚的学科基础。非遗艺术理论系教学团队学术理论扎实、研究视野宽广,实践与理论结合的教学经验丰富,改革创新能力突出,为非遗保护专业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学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