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职责如下: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学校的中心工作,全面宣传贯彻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二、通过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涉及办学方向、教师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事项的,应当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将党建、思想政治与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发展规划,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努力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
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生活制度。指导党支部做好支部建设、党员民主评议、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党员发展等工作。
五、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工作和生活,畅通民主渠道,倾听群众呼声,协同行政及时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教育教职员工模范遵纪守法,公正廉洁,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六、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广大党员和教育师生员工,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关心教职工特别是青年教职工政治和业务上的进步。
指导党支部把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到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形成全方位德育工作格局。强化服务意识,建设服务型党组织。
七、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通过积极主动并有创造性的工作,使所属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调动师生党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学校建设、改革和发展中发挥聪明才智。对不履行党员义务或违纪的党员,要及时批评教育。协助校党委做好本单位领导班子人选的民主推荐、考核考察以及日常教育管理等工作。做好本单位年轻干部的推荐、选拔、教育、培养等工作。在本单位教职工调动、出国、晋升、人才引进、奖惩等方面的工作中,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把好政治关。
八、推动本单位改革发展。谋划推进、保障落实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管理、招生就业等重大改革、重要事项、重点安排,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扎实推进落实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九、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发挥工会在团结本单位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为教职员工排忧解难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共青团、学生会积极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就业、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经常、及时听取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十、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加强对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引领,抓好民族宗教等工作,协助学校党委做好本单位党外人士后备干部人选的培养、推荐、考察等工作。
十一、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校和谐稳定,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做好安全稳定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建设。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稳定状况的研究、分析和预判。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