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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教学课堂质量评价表(教学督导员查课专用)

发布时间:2025-03-10 10:45:2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和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 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规范我校本科教学督导工作,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教学督导工作办法》(内艺办发〔2022〕26 号)。

一、听课人员

(一)校级督导组 

  校级督导组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校级督导组 一般由 5-10 人组成,设组长 1 名,督导员主要由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负责人,具有 高级职称的退休或延聘、返聘的教师,资深教学管理人员,一线正高职称的教师, 及校外相关资深专家组成。 校级教学督导员选聘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和教学单位推荐,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颁发聘 书。校级教学督导员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 2 年,可连聘连任。 

(二)院级督导组

  院级督导组在各教学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院级本科教学督导组成人员 选聘参照学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构成选拔聘任。院级督导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 需要确定本单位教学督导组成员人数,督导组一般由 3-5 人组成。院级督导组需提交每学期计划及工作总结报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备案。

二、听课次数

校、院两级督导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 30 学时。每学期督导成员每人需撰写一篇督导工作报告,并形成校院两级级督导组工作总结。

三、听课范围

面向全校本科生、预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