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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教学听课记录表(领导干部听课专用)

发布时间:2025-03-10 10:46:4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党发 2018〕17 号)文件要求,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课堂了解和掌握教学一线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健全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一、听课人员

全校校领导,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教辅机构副处级及以上中层干部。

二、听课次数

1. 校领导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其中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每学期听 课不少于6学时;学校分管领导每学期听思想政治理论课须2次以上。

2. 学校党政职能部门处级领导干部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学时;教务处处长、 副处长,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

3. 各教学单位党总支书记、副书记、院长、副院长,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 学时。

三、听课范围

面向全校本科生、预科生开设的所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