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是负责对学校全日制本科教育教学与教学质量进行监测、督导、评估、反馈和调控的专门部门。
主要工作职责:
1.质量监测。根据学校教育发展和教学改革需要,制定学校教学质量监测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建立、健全各类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制定开展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对学校教学工作运行过程中的各主要环节进行动态监测、过程评价与质量分析,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反馈信息。
2.质量评估。负责组织、实施校内各类教学评估工作,负责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监控与评估;制定并组织实施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不断完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常规教学质量考核和教学评价工作,监控各类教学活动及各教学环节的质量。
3.教学监督指导。负责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实施,督查学院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负责本科教学异常情况的调查、教学事故认定工作。制定和完善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组建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队伍,学校教学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4.数据填报工作。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撰写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并发布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和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5.领导决策咨询。根据学校管理需要,利用数据质量监测、评估认证、专项检查等结果,为学校的人才培养提供决策参考。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职责:
1.负责中心日常行政性事务管理工作,中心相关文件的起草、办理、收发和归档管理,经费预算及使用管理,中心内物资管理,归口报送上级部门需要的相关数据资料与报表等工作。
2.协助中心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建设工作; 负责对本科教学工作主要环节进行常态监控、过程评价、质量分析、信息反馈及整改监督。
3.负责组织实施学校领导干部听课及结果汇总;负责教学督导队伍的相关工作;负责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数据采集与上报工作,撰写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负责学生评教、同行评教和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管理工作。
主要对接上级部门:
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等。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人员设置一览表
职务 | 姓名 | 办公地点 | 办公电话 | |
主任 | 王铮 | 云谷校区行政楼217 | 新华校区行政楼515 | 0471-7259076 |
副主任 | 张正函 | 云谷校区行政楼118 | 0471-7259026 | |
办公室科员 | 吴雪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