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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蒙古族长调艺术人才培养》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9-03-08 11:16:1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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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蒙古族长调艺术人才培养》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特点

长调,蒙古语“乌日汀道”,是蒙古族最具代表性的歌唱艺术之一,是蒙古族人民在畜牧业生产劳动中所创造,在隆重的仪式场合及传统节庆、民俗生活和野外放牧时歌唱的民歌体裁,在中国蒙古族聚居区、蒙古国、俄罗斯布里亚特、卡尔梅克广为流传。建国后,蒙古族长调登上专业舞台,进入高校课堂,形成了民间与专业双渠道传承的格局。2005年,蒙古族长调成功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蒙古族长调艺术人才培养”是国家艺术基金2018年度全额资助项目。国家艺术基金由国家设立,文化部、财政部负责实施和监督,其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蒙古族长调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向全国招收长调歌唱演员、传承人、教师以及相关长调艺术研究者、作曲编曲等青年艺术人才。集中培训期间,将聘请国内外长调艺术大师、著名歌唱家、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以及知名专家、学者来授课。通过培养,传承蒙古族长调艺术优秀传统,探索长调艺术发展的新道路,整合队伍、打造团队、提高技艺、交流经验,培养长调演唱、传承、编创与表演人才。

 二、培训项目简介

(一)项目主体简介

内蒙古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有着60年的办学历史。内涵丰富、积淀厚重、特色鲜明,经过几代人的建设,已发展成为内蒙古民族音乐艺术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音乐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22名,外聘教师30余名。其中,教授14名、副教授30名;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30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0名,硕士学位教师69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内蒙古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专家1名,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3名,内蒙古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2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青年科技领军人才1名,青年科技骨干2名。

2006年获批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现有蒙古族及北方少数民族音乐研究、民族音乐学2个专业方向;2014年获批音乐专业硕士授予权,目前有声乐演唱、器乐演奏、作曲与指挥、蒙古族音乐的表演与传承4个专业方向。本科设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等3个专业方向。下设7个教学系,1个部,涵盖了音乐学科的全部领域。

音乐学院以继承、弘扬民族音乐艺术为己任,兼顾世界优秀音乐文化的学习与创造性发展,不仅有长调、马头琴、呼麦、四胡等蒙古族音乐特色专业,同时也有各类中西方声乐、器乐专业以及作曲、理论等专业,形成了彰显民族与区域特色,传统与现代、民族与世界多元互动的发展局面。

在特色建设方面,长调、马头琴、四胡、雅托噶等民族声乐、器乐领域以及民族音乐作曲等领域,形成了六十年的传统特色教学,培养了阿拉坦奥勒、拉苏荣、德德玛、腾格尔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民族音乐人才。2011年开始,探索民族优秀音乐遗产传承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民族音乐传承班创新模式,至今开设了科尔沁民歌传承班、阿拉善民歌传承班、潮尔琴传承班、锡林郭勒民歌传承班、鄂尔多斯民歌传承班、呼伦贝尔民歌传承班、乌力格尔传承班、锡林郭勒短调民歌传承班等;2016年,引进著名的蒙古族音乐团队安达组合,组建“安达班”;针对乌兰牧骑艺术人才培养的需要,2018年开始设“乌兰牧骑班”,探索“下得了牧区,进得了市场,走得出国际”的“以团队培养团队”的民族音乐创新班模式。

2017年,成功主办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养项目“蒙古族呼麦艺术人才培养”。

教师出版学术专著七十余部,作品专集三十余盘,编写各类教材数十余种,撰写并发表学术论文千余篇,创作作品二百余首,成功举办“中国传统音乐学会第十九届年会”“第三届全国旋律学研讨会”“中国呼麦暨蒙古族多声音乐研讨会”等大型学术研讨会。获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30余项。举办“天籁草原——音乐节”,“民族音乐前沿讲座”“草原乐派音乐创作沙龙”等品牌活动。学院拥有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草原丝绸之路音乐文化传播与研究基地、安达民族音乐传承创新与传播中心、中国—中东欧民族艺术传承与传播基地、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研究与传承基地、内蒙古艺术学院民族音乐传承驿站、内蒙古民族音乐声像资源库等学术与实践平台,并分别与东乌旗、科左后旗、新巴尔虎左旗、阿拉善盟、青海海西州、土默特右旗、内蒙古曲歌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等合作,建立乌珠穆沁长调与马头琴传承驿站、科尔沁史诗传承驿站、巴尔虎长调传承驿站、阿拉善长调传承驿站、德都蒙古民歌传承驿站、内蒙古二人台艺术传承驿站、曲歌民族音乐传承与传播驿站等科研与传承平台。音乐学院拥有安达组合、草原百灵合唱团、内蒙古青年马头琴乐团、潮尔乐团、青年交响乐团、阿音组合、苏雅丽琴组合等11个艺术实践团队。作品、演奏、演唱经常在各大传播媒体中亮相。曾获世界合唱比赛、国际呼麦比赛、国家“金钟奖”、“金芦笙”、“神州唱响”及自治区各类比赛金、银、铜奖励四百余项。

(二)国家艺术基金简介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 National Arts Fund, 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拨款,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申报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19 10 日至2019614日,培训总时长共64天,其中,集中授课32天。集中培训32天,根据要求,学员全部脱产学习。

具体培训安排为: 

1. 2019年4月10日全天报到;

2. 2019年4月11日举行开班仪式;

3. 2019年4月12日-2019年5月14日(集中授课、采风、调研);

4. 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16日(集中排练);

5. 2019年5月17日-2019年5月18日(汇报演出);

6. 2019年5月19日(结业考试);

7. 2019年5月21日-2019年6月7日(学员采风、搜集整理失传曲目);

8. 2019年6月8日-2019年6月14日(学员优秀作品录音录像);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3公里处“蒙古风情园”;

2.项目交流、采风、创作等艺术实践地点

项目交流、采风及艺术实践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杭锦旗。

(三)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长调演唱技法”、“长调发声训练”“长调风格与演唱”、“团队实践”、“名家讲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演员修养专题”、“蒙古族长调艺术演唱概论”、“创作专题”等课程。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实践与创作(音乐会演出、创作作品等)占30%;最终完成汇报演出占30%;失传曲目学习和学习体会报告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五)师资力量

1.项目负责人:哈斯巴特尔蒙古族,中国音乐学院博士(2013年),中央音乐学院音乐与舞蹈学博士后(2018年)。2014年内蒙古艺术学院人才引进博士。内蒙古艺术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内蒙古艺术学院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主任,北方草原音乐文化研究会副会长,内蒙古民族音乐典藏系列光盘总主编,鄂尔多斯民歌研究协会秘书长。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专职研究员。中央音乐学院主办的2015年国家艺术基金《音乐评论人才》第一届学员;2018年上海音乐学院《珍贵音乐历史档案处理与保存专业人才研修计划》入选人员。个人专著3部,论文26篇,主持国家级课题2项,省部级课题2项,参与其他国家级课题多项。

2.项目联络人及其电话:李艺通 13347131588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邮编:010010)

3.培训教师

1国内外长调艺术大师、著名歌唱家、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

(2)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

(3)青年长调艺术家、音乐人。

(六)培训成果展示

学员优秀作品(或演出)将于20195月19日晚7点在内蒙古艺术学院演艺厅 进行培训成果汇报演出。

(七)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取消其培养计划: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培训有关的规章制度的;

2.在学习中给培训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的;

3.在学习、创作实践中,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的;

4.出勤率低于培训周期90%的。

 四、培训对象

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  50  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学历不受限。但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一年以上;

2.在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的表演成果或研究成果;如,出版过演唱专辑或举办过个人演唱会;

3.获得过重要长调比赛奖项;

4.在基层乌兰牧骑工作一年以上的。

招生范围包括:全国各省市蒙古族聚居区、各省市文艺团体、各旗县乌兰牧骑演员,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长调教师、自由音乐人等。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19 36日-2019326

(二)报名方式

本项目接受个人报名团队(包括组合)报名提交如下资料:

1.请登录内蒙古艺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imac.edu.cn/下载2019年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蒙古族长调艺术人才培养”(个人类)报名表》2019年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蒙古族长调艺术人才培养”(组合类)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

2.个人类报名者须提供2首不少于3分钟的个人演唱视频;组合类报名者须提供2首不少于4分钟的报名团队集体参加的演唱视频。报名者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以上两份资料邮寄以下地址并须在信封上注明“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材料”。

(三)录取方式项目组将聘请有关专家根据报名材料择优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报到方式

报到时间:2019410日(早8:00-晚20:00)

报到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3公里处蒙古风情园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二)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哈斯巴特尔 13947151976   

李艺通 13347131588  0471—4978149

齐艳艳 13948432480

传真0471—4978149

材料报送邮箱:270306601@qq.com

联系单位: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

           内蒙古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内蒙古艺术学院音乐学院

邮编:010010

 七、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内蒙古艺术学院(项目主体)负责承担学员参加培训期间往返呼和浩特市(集中培训地点)的交通费,现将报销要求说明如下:

第一条交通费报销范围为学员由所属地往返于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3公里处蒙古风情园(集中培训地点)参加培训产生的城市间交通费用。

第二条学员可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往返。

第三条学员要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以里程为准,距离呼和浩特市集中培训地点)1300公里以内,可乘坐高铁、动车、普通列车【若飞机票价低于火车票价,可征得  内蒙古艺术学院(项目主体)同意后乘坐飞机】;距离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3公里处蒙古风情园(集中培训地点)1300公里以上的,且情况特殊的学员可申请乘坐飞机。因经费有限,请学员优先选择铁路交通,如选择乘坐飞机,请尽量选择折扣机票,并提前向   内蒙古艺术学院(项目主体)递交申请。乘坐交通工具舱级的具体规定见下表:

火车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

经济舱

长途客车等

凭据报销

*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四条学员于报到当日提供到达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3公里处蒙古风情园 (集中培训地点)的单程票据,返程票据请于培训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至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内蒙古艺术学院101号(项目主体)在收到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报销交通费。


2019年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蒙古族长调艺术人才培养”(个人类)报名表1.docx

2019年国家艺术基金项目“蒙古族长调艺术人才培养”(组合、团体类)报名表2.docx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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