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信息公开网欢迎您! 3月26日 星期一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3-08-23 11:57:5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国内外

学术交流项目实施方案

(试行)

 

为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水平,鼓励资助导师与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高层次学术交流及时了解学科研究前沿动态,进一步提高导师的指导水平和研究生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学术交流是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是提高导师指导水平和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和有效方式。

坚持以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和改革为动力,不断拓宽学术交流领域,形成良好学术交流氛围,使导师和研究生达到开阔视野、汲取知识、启迪智慧的目的,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资助对象

(一)研究生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已修课程所有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研究生指导教师 在职或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指导研究生不少于1届

三、资助要求

(一)申请参加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应为各培养单位认定的本学科领域高水平的重要学术会议,原则上是国内外权威学术团体组织召开的水平较高、组织成熟、定期召开的序列学术会议。

(二)申请国际学术交流的申请原则上应具有一定的外语水平,具备用外语自由会话、宣读论文、进行学术交流的基本能力。

(三)申请者参加的会议需有会议论文集申请者本人需在会议上做专题报告。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时间  

申请者原则上应于收到会议通知后,向所在培养单位进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1.会议主办方发给申请者的正式邀请函

2.《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审批表》

3.会议论文录用通知书论文原件及被国内外会议接收的相关证明。

(三)其他要求  

1.每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每年最多申请1次;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只能申请1次;

2.培养单位进行初审,确定拟资助项目报研究生处,研究生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

3.申请者不论是否获得资助,其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涉及的各类手续均需自行办理。

五、资助经费

申请者不论师生,原则上根据实际情况按具体产生的费用(差旅费、会务费)进行资助。学术会议地点在国内的,资助经费上限为1万元;地点在国外的,资助经费上限为1.5万元。

六、项目管理

(一)会议结束返校后,申请者须及时填写内外学术交流项目结项表并提交所在学院和研究生备案。

(二)申请者须于会议结束2周内办理结帐手续并于返校后3个月内在全校范围做1次学术报告。

七、成果归属

所获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内蒙古艺术学院所有。

所获资助项目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含研究期间成果),需注明“本课题由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教育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字样。

本实施方案由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