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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系

系部介绍 师资队伍

非物质文化遗产系

                      

             主 任:那日苏

             副主任:苏雅

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原民族音乐系)成立于2018年,下设民族音乐组合教学教研室、呼麦教研室,开设马头琴、呼麦、四胡、亦赫胡尔、雅托噶、非遗音乐传承等专业。多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系专注于蒙古族传统音乐艺术的传承,以杰出的艺术家及传承人为核心,融现代教育模式与传统传承特点为一体的传承模式,不断探索蒙古族传统音乐艺术教学模式的尝试与创新,形成了自己的教学特色,培养了一批批具有“承、传、演、研”多重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服务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现有专业教师13人,外聘教师6人。其中,国家一级演员5名,二级演员2名,初级演员2名;副教授1名,讲师3名;在读博士研究生2人,具有硕士学历教师人6、本科及专科学历11人。承担着非遗音乐传承班、安达班、乌兰牧骑班等特色班级的教学工作及专业硕士“蒙古族音乐的表演与传承”专业方向教学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系重视课堂与实践教学的结合,进行编创团队、教师乐团、乌兰牧骑学生民乐团、民族音乐组合等探索,《民族音乐组合与实践》课程入选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非物质文化遗产系注重科研,承担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蒙古族传统音乐建设等国家级、自治区级等多项科研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在各教研室和教师团队努力下逐渐呈现出立体、综合的发展形态。在近5年探索民族音乐创新教学模式中,建立了“民族音乐传承班”“民族音乐组合班”“乌兰牧骑班”等我系具有民族音乐特色的教育机制。通过呼麦组合、乌兰牧骑学生乐团、师生乐团、编创团队、科研团队等实践平台,为更多学子提供丰富的校园、社会舞台表演和研究探索的机会,以多元的形态呈现出了民族音乐组合的教学成果,同时彰显本系民族音乐的综合教学实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借助“音乐与舞蹈学”自治区一流学科和音乐表演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的契机进行传承教学,在教学、实践、团队打造、项目工作、项目申请、对外交流、完成演出任务等方面,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非物质文化遗产西.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