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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2年度艺术教育发展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14 15:41:0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2年度艺术教育发展报告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内蒙古艺术学院紧紧围绕“立德树人、铸魂育人”的宗旨和“应用型本科艺术院校”的建设方向,艺术教育工作始终秉承“德高艺美,智圆行方”校训,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根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好政治方向和意识形态关,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校师生在接受艺术教育和参与艺术实践过程中提高艺术修养,提升审美情趣,树立正确的审美观、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拥有开阔的眼光和宽广的胸怀,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22年我校在教育教学、实践展演、校园文化、合作交流等方面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一、概述

本年度学校艺术创作与实践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这一核心任务,凝心聚力、产出精品,努力推动舞台艺术和美术精品繁荣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中心创作导向,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发展、创新为使命,以对接国家与自治区经济文化发展总体战略为重大指引,以思想性、艺术性、时代性、观赏性集一体为目标,聚焦艺术创作前沿领域,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接地气、立得住、留得下、传得开的经典艺术作品。围绕重大创作展演项目,协同创新,产出一批高水平、原创性的艺术创作成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与艺术创作工作深度结合。深入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打造一批具有中华底蕴的舞台艺术、美术、设计、影视等作品,增强中华文化认同。

同时全面深入持久开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的艺术实践活动;充分发挥美育育人平台作用,完成美育实践工作;坚持开门办学,协同发展,开展艺术创作与实践校企合作,校校合作,校地合作,发挥高校服务地方社会的能力;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教学辅助作用,组织师生积极申报艺术类项目、活动及赛事;整合资源,继续发扬乌兰牧骑精神;继续做好成果审核与统计工作等。

二、工作实绩(主要内容)

(一)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建设和加强制度体系建设

1.确立目标方向,加强组织协调,提升服务能力

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承担着学校创作、实践、展演工作程序化、系统化管理。作为教学辅助机构,明确提出艺术创作与实践工作的发展理念是:支持创作人才、挖掘原创作品、拓展推广渠道,立足学术前沿、争创学术品牌。目标方向是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向,遵循先进文化及教育发展规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整合艺术资源与人才资源,大力弘扬创新创造精神,以提升学校艺术创作与实践水平及成果为核心目标。在发展理念与目标方向的指引下,不断提高统筹协调能力,真抓实干,落地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2.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全面梳理完成各类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制定了《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实践场地使用管理规定》《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实践场地使用审批流程》《内蒙古艺术学院横向项目管理办法》《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章程》《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创作项目经费配套实施办法》《内蒙古艺术学院大型艺术实践场地安全管理制度》《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创作展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等,各项工作规范化建设显现成效。做好各类工作材料存档管理,各类工作材料齐全,归档规范。

(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各项任务

1.加强内部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1) 统一部署,集中安排,高效完成新校区演艺剧场及舞 台道具设备的搬迁工作。根据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与安排,严格落实新校区搬迁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按时完成南校区实验剧场、展厅的舞台设备、座椅拆除和搬迁工作,部分座椅安装到云谷校区行政楼圆形会议厅和新媒体楼演播厅,同时完成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话剧《战士与战马》舞台设备、舞美设备搬迁工作。为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基础保障。

(2) 合理配置资源,积极发挥实践场地服务教学功能。学 校演艺厅、艺术厅作为艺术展演与实践的重要场所,2022 年在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下,积极协调配合教学单位及职能部门,合理配置场地资源,全年共完成 47 场(演艺厅 27 场,艺术厅20 场)排练、演出、比赛、考试、教学展示等工作任务。

(3) 积极配合教学单位及职能部门,发挥舞台技术专业优 势,统筹安排舞台技术保障工作。完成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乌兰牧骑蒙古族舞蹈表演、创作人才培养”、国家艺术基金 2022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内蒙古舞蹈剧目编创人才培养》、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汇报演出、首届草地音乐节、云谷校区启用仪式等演出活动的舞台技术保障工作。

(4) 做好艺术实践场地维修、维护、保养工作,助力实践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实践场地全年共计维修维护 12 期,涉及舞台灯光、舞台音响、舞台机械、粘贴地胶、破损玻璃、观众座椅、通道照明、标识更换、中央空调设备除尘注水、管路清洗、更换密封件等维护工作。

(5) 依托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管理平台,加强教职工艺术 创作成果统计工作。为进一步达到精细化管理,由科研处牵头建立学校科研管理平台,组织全校教职工申报填写 2021 年度艺术创作成果统计。为学校教职工职称评审、硕士生导师遴选、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奠定基础。

2.开创艺术创作与实践工作新局面

(1) 围绕学校应用性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搭建实践平台,

注重实践教学,组织师生申报各类专业评奖、项目申报及参加各类专业赛事活动。

——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艺术“萨日纳”奖评选活动。共计申报汇总 61 件参赛作品(音乐类 19 件;艺术理论评论 类 9 件;戏剧艺术类 3 件;舞蹈类 22 件;民间艺术理论著作 1 件;美术类 6 件;电视艺术类 1 件),创造了我校历年来“萨日娜”奖申报数量最高记录,充分调动了广大教职工投入科研创作工作的积极性。

——组织开展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3 年度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共计申报 25 项(个人项目共 8 项、集体项目共 17 项)。其中“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6 项;“小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10 项;“青年艺术创作人才项目”8 项;大型剧(节)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 1 项。最终,我校成功获批两项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2022 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内蒙古舞蹈剧目编创人才培养》项目;2022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小型剧目和作品创作资助项目艺术民乐合奏《草原儿女心向党》项目。并于 2022 年度完成项目的全部实施工作。

——根据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自治区重大主题文艺精品创作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内党宣发电〔2022〕35 号)文件精神,组织申报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主题文艺精品创作项目征集活动,我校共上报 4 件作品,分别是长篇小说《匠者》(作者:赵海忠);诗歌作品集《马韵长歌》(作者:张世超);原创交响组歌 《黄河“几字湾”畅想》(负责人:陈凤兰);广播剧《内蒙古先进人物事迹系列广播剧》(负责人:黄珂玮)。

——组织申报由自治区文旅厅、自治区文联、鄂尔多斯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第九届全区舞蹈比赛。我校共参评 17 件作品,涉及 4 类舞种。其中独舞作品 9 件,群舞作品 2 件,三人舞 1 件,双人舞 5 件。因受疫情影响,评选工作未公示。

——为深入宣传脱贫攻坚伟大成就,生动讲述广大干部群众投身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鲜活故事。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组织参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主题作品征集展示活动,我校共上报来自新媒体学院、设计学院的共 7 件作品,展示我校凝心聚力推动乡村振兴的精神风貌,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组织参加中国东盟高校联盟推荐选送至 2022 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线上展演会 3 件作品和线上展览12 件作品。内容涉及绘画、民族服装设计、器乐演奏、话剧、舞蹈等。中国东盟艺术高校联盟是中国和东盟十国共 19 所高水平艺术高校在自愿基础上结成的。搭建了中国与东盟艺术教育互联互通网络。

(2) 延伸课堂教学,搭建实践平台,积极承办自治区级各类专业艺术赛事及专项活动。

——积极申报承办 2022 年度“正青春·颂中华”全区大学生艺术节校园歌手大赛。组织全区 443 人参加赛事,邀请内蒙古地区具有影响力的 20 名音乐专业专家参与初赛、复赛、决赛的评选组织工作。最终评选出专业组、业余组分别十名优秀选手,我校取得优异成绩。

——发挥社会服务功能,充分利用艺术类专业优势服务地方中小学美育教育工作。本年度承办“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音乐、舞蹈)专项培训及教学实践专项活动”,来自全区各盟市共计 98 位美育骨干教师参加培训。通过 7 天的专项培训,提升了自治区中小学音乐、舞蹈专业教师美育素养和教学能力,推进了美育教师队伍整体建设。

(3)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发挥高等学校优势作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推荐全区艺术创作评审专家的函》,为充实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智库专家艺术子库,充分利用和发挥专家智力资源,加强全区艺术创作生产的合理规划和高效管理,提高全区艺术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促进全区艺术事业繁荣发展。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组织并上报来自26 个专业方向的 70 名专家及领军人物。

——继续深入宣传推广优秀剧目服务文化事业建设与发展,本年度原创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参加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文艺中国”平台直播,当日直播点赞量达到 7.6 万。下半年受邀参加中国第十三届艺术节。

——进一步加强高等艺术院校社会服务工作,完善“内蒙古艺术学院乌兰牧骑艺术团”相关工作。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力度,调整社会实践课程内容,通过课程出成果,完成课程与舞台实践的有效衔接。

(4) 积极做好师生服务工作。

——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教师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倡导创新文化,激发我校教师创造高质量成果,开展高水平文化产业活动的动力。我部门与科研处邀请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系系主任杜青松博士联合举办题为《强化版权保护运用激发文化创新活力》的线上专题讲座。

——完善《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管理系统》,为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提供支撑材料。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职称评审、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二级教授评审等工作。

(5) 配合学校,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学校党委的统筹安排以及《内蒙古艺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案》要求,由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牵头,组织全校师生开展“‘艺’起战疫 你我同行”网络主题艺术作品征集活动”,自 10 月 8 日发布信息到 10 月 14 日止,共收到来自全校 7 个教学单位的师生作品 259 件,作品种类涉及绘画、摄影、剪纸、设计、书法、公益短视频、音乐创作等各艺术类创作作品。广大师生在抗击疫情期间积极投身艺术创作,以不同的方式表达艺院师生抗击疫情取得胜利的信心与决心。

(6) 统筹规划,拓展渠道,寻找多元化艺术创作成果展示平台,筹划开通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云展厅”

按照年初工作计划的要求,牵头搭建艺术创作成果宣传推广渠道,筹划开通建立“内蒙古艺术学院云展厅”。通过网络展示学校艺术创作成果,支持创作人才,挖掘原创作品,切实为宣传学校形象、搭建成长展示舞台提供积极的推动作用。

(7) 加强顶层设计,全面规范学校艺术创作活动及履行文

化传承创新职能。

——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章程》要求,筹划成立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创作指导委员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艺术创作活动、履行文化传承创新职能提供基础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