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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09:03:4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学院、附中: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毕业生,切实做好我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2020年届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等级、奖励标准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奖励标准为:一等700元;二等450元;三等250元。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无重修科目

2.无违纪处分

3.体测成绩不少于60分,坚持上好“一操一课”

4.二课成绩不少于14分

(二)等级评定

对于符合评比条件的,原则上按综合测评名次确定等级。

三、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附中正式在籍毕业年级人数,按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二级学院、附中,各等级名额分配比例为:一等3%;二等7%;三等15%。(不足整数,四舍五入)

序号

学院

优秀毕业生奖学金

一等

二等

三等

1

音乐学院193人

6

14

29

2

舞蹈学院88人

3

6

13

3

影视戏剧学院153人

5

11

23

4

美术学院122人

4

9

18

5

设计学院142人

4

10

21

6

新媒体学院154人

5

11

23

7

文化艺术管理学院103人

3

7

15

8

附中168人

5

12

25

合计

35

80

167

 

四、评审程序及要求

1.根据评比条件、名额、综合测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定受奖名单,交班会民主评议通过后,上报二级学院(附中)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二级学院(附中)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于5月11日前对受奖学生进行资格审定,合格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受奖学生进行全面复核后,予以公示。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附中将获奖学生名单、评审报告(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获奖学生名单、公示材料,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成员)纸质版于2020年5月20日下午16:00前报至学生工作处,电子版电子邮箱7010128@imac.edu.cn

各二级学院、附中要认真对待2020届优秀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评选名额。

 

附件1:优秀毕业生奖学金汇总表.xls

 

 

 

 

 

                                       内蒙古艺术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