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带头人、课程(群)负责人 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2 16:00:4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专业带头人、课程(群)负责人

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进一步深化学校专业及课程建设,切实提升专业及课程建设水平,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决定开展专业带头人、课程(群)负责人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校所有招生专业及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中所有专业课及通识类课程已形成课程教学团队的在团队内遴选一名负责人未形成团队的课程以教研室为单位按照课程性质内容等方式进行分类形成课程群后遴选一名负责人

(二)遴选条件:

1.专业带头人: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教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勇于开拓创新。

2)具有较强的团队建设能力,身心健康,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形成较强的团队凝聚力和创造力。

3)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与业务水平,在科学研究方面具有一定成果。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及以上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或主持完成1项及以上省级教研、科研项目,或出版专著、教材1部。

4)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情况,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能够准确把握专业培养目标,明确专业建设内涵,原则上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5)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应从事本专业课程教学工作10年以上,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专业基础或核心课程,教学成绩突出,学生评教优秀,主持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或研究项目。

6)暂无满足上述条件人选的专业,可参照上述条件,在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和硕士学位且在本学院从事专业课课程教学工作5及以上的专业教师中择优评选1名作为专业带头人进行培育。

2.课程(群)负责人: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教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勇于开拓创新。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能够胜任本类课程的教学改革和质量建设工作。近三年有主持校级及以上教科研课题者优先考虑。

3)应具有5年以上的本类课程教学经历,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如果授课团队无高级职称的可由中级职称教师担任(具有博士学位的优先考虑)。

二、遴选程序

专业带头人课程(群)负责人遴选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具体程序为:

1.本人申请或专业提名。候选人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附件1内蒙古艺术学院课程(群)负责人申报附件2向所在学院申报。

2.学院(部)推荐。各学院在全面考察、充分讨论、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提出推荐名单,并经学院研究确定后将推荐材料报教务处。

3.学校审定。教务处对拟聘任名单进行复核审批确认并进行全校公示,确定最终名单报学校审定后发文聘任。

4.专业带头人、课程(群)负责人聘期一般为年。根据学校建设情况,专业带头人即为专业负责人。

三、工作职责

(一)专业带头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1.跟踪国内外专业发展的动向和趋势,关注本专业及相近专业的最新发展成果和发展动态,每学年至少为本专业师生做一次本专业发展、动向报告。

2.跟踪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调研其他高校同类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情况,并对本专业的建设提出改进意见。

3.协助制定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调研并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明确相关职业岗位(岗位群)对本专业毕业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确定专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构建并不断完善课程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4.组织开展科研和社会服务,加强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带领专业教学团队与行业、企业进行相关项目合作,开展实践性课题研究,为行业、企业提供咨询服务。

5.协同教研室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实验室建设和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开展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优化专业教学团队结构,提升教学与科研能力,指导青年教师1-2名。

6.协助学院领导完成专业评估等与专业建设相关的工作。

(二)课程(群)负责人应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负责课程建设(群)与教学组织工作。课程(群)负责人应结合学校实际,全面负责课程(群)的建设规划,制定课程教学目标,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进行课程教学设计,同时主动参加与专业建设有关的教学活动及基层教学组织活动。

2.负责课程(群)教学团队建设。课程(群)负责人应负责教学任务和资源分配、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定期开展教学研讨,通过集体备课、教学竞赛等活动指导和培养本课程青年教师开展教研工作,以提高教师的执教能力和学术水平。

3.负责课程(群)教学资源开发。课程(群)负责人要按照学校人才培养要求,带领课程团队成员进行教学资源的收集整理,开展教材编写与教学资源开发等工作。

4.负责课程(群)教学改革、建设与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教学理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与改革,开展教学效果评价和总结,探索新型教学模式,带头做好示范教学。

权利及待遇

学校将为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的培养和发展创造必要条件,积极支持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申报校级及以上教改项目或推荐评审相关学术荣誉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在学历提高、访学进修方面给与一定的政策倾斜。

、其他要求

1.专业带头人、课程(群)负责人实施“年度考核,动态管理”年度考核每学年一次考核合格的,可连续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重新选聘

2.在聘期内的专业带头人、课程(群)负责人如无法继续担任该职,各单位应及时进行相关遴选工作,报教务处审核保障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3.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专业带头人、课程(群)负责人遴选工作,1110日前确定为专业带头人、课程(群)负责人的申报书及内蒙古艺术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内蒙古艺术学院课程(群)负责人推荐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jsk3719@163.com 。

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的遴选工作是学校加强专业课程建设的前提保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遴选工作保证全部专业有人带所有课程有人管教务处将根据提交的名单进行后续专业及课程建设未列入名单的课程将不纳入建设范围因此各单位须务必保证所有开课课程均在课程负责人负责的名单内

其他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金超,联系电话:4923719。


教务处

2022年1012

附件:

1. 内蒙古艺术学院专业带头人申报

2. 内蒙古艺术学院课程(群)负责人申报

3. 内蒙古艺术学院专业带头人推荐汇总表

4. 内蒙古艺术学院课程(群)负责人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