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收闫妍同志到内蒙古艺术学院进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7 15:22:4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接收闫妍同志到内蒙古艺术学院进修的通知

 

有关单位、部门:

2023-2024学年外校闫妍同志申请借读,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进 修生管理办法》(内艺教发[2023]50)相关管理规定,经研究,同意闫

妍到音乐学院进修学习。请相关单位做好相应接收工作。

闫妍(JX20230001),女,赤峰学院音乐学院音乐表演(声乐)专 业教师(副教授职称)。现到音乐学院音乐表演(美声、 民声)专业进

修学习一年(2023.09-2024.08)。

 


 

 

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