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0 12:55:1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艺教发〔202361

 

关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等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本科教学实际情况,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结课与考试

1.课程结课:1217日全部课程结课,共16周。

2.随堂考试:1211-17(第16周)各教学单位组织进行随堂考试课程包括计算机、体育、军事理论、劳动教育、大学生心理健康、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选修课和部分专业基础课重修以上课程的学生,可跨年级随同相应专业班级考试科目参加随堂考试

各二级学院教务办负责通知重修课程的学生,组织学生参加重修考试。

3.专业课考试:1218-24(第17周),各学院组织专业课考试及教学观摩,填报专业课考试及教学观摩安排表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4.通识课考试:1225-28(第18周),马克思主义学院统一组织安排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的期末及重修考试。公共教学部统一组织安排大学外语、大学语文课程的期末及重修考试。

5.组织考试:各教学单位要做好考试方案及考试安排,于125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期末考试过程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内艺办发〔2021〕51号)执行,考试、考查结束后,以课程考试班级为单位,留存考试全过程。

二、考试命题

各教学单位要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等各项工作,于125日前报送随堂考试课程和专业考试课程试卷,128日前报送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大学外语、大学语文试卷。

三、考试监考

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内艺办发〔2021〕51号)做好考试监考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将思想道德与法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大学外语、大学语文考试的监考教师名单于11月21日前报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教务办,教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监考工作,需本人提出申请,经本学院领导批准后与人事处、教务处请假。

四、成绩报送

教学单位在课程考试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教师阅卷、评定学生成绩、进行课程成绩分析统计、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等各项工作。本学期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成绩录入起止时间为12182024年1月12日,各单位统一于2024年1月12日前将学生成绩纸制版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学生选课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落实2024年春季学期选修课开课事宜,于12月8日前报送专业选修课目录和通识教育选修课目录,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将相应课程开到选课系统。

2024季学期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课,122327日学生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查询选课目录,20212022、2023级学生选课时间为122829

教学总结和开课计划

各教学单位对照本学期开课计划,根据实际教学情况,落实总结本学期课堂改革优秀教学经验和典型教学案例,做好本学期教学总结,制定下一学期开课计划和外聘教师聘用计划。教学总结、开课计划、外聘教师聘用计划在2024年14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教师工作量

各教学单位认真核实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师课表和调停课情况,准确核减教师请假工作量,本学期原则上按照教务管理系统课表统计工作量。本学期统一使用新版工作量统计表(模板后附),各教学单位1225日前将本学期教师工作量统计(包括内外聘教师)纸质和Excel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教材征订

教材选用严格按照《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教材选用与建设管理办法》(内艺办发202114号)相关规定执行,教材征订首选马工程教材,马工程教材目录没有的教材可选用2019年后出版的优秀教材,避免老教材不出版重复征订问题。各教学单位在1229日前完成教材征订工作,并将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教务处        

                       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