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接收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称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 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
(二)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突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的考核。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工作的透明度和确保广大师生权益。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内蒙古艺术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全校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推免研究生资格审查,并制订本学院推免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实施细则须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并于复试前公布。
(三)在学校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推免研究生复试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成员应为教授或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者。
推免研究生复试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研究生的须全程回避。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需认真审查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加强对申请者本科阶段学业成绩的审核及使用,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要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专利、竞赛获奖或原创性成果等组织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有抄袭、造假、冒名或有名无实等情况。申请者材料经审核后填写上报《内蒙古艺术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四、复试
(一)复试时间和组织形式
我校2025年推免研究生复试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2日,复试形式为现场复试,具体考场以各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二)复试考核
推免研究生复试主要由外国语口语和听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成。
1.外国语口语和听力考核满分1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合格线为6分。
2.专业能力考核满分9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合格线为54分,具体考核内容及方式由接收推免的学院确定。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诚实守信等方面,可通过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考核及专业能力考核评委需现场独立打分,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结束后须给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所有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视频监控资料和录音录像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
(三)其他要求
考生复试前全部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考生在本单位招生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学校在复试过程中坚持“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拟录取
(一)外国语口语和听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任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复试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并按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体检
新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七、复查及违规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并对考场派出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推免复试前由学校公布推免复试名额、推免复试办法等,由各二级学院公布本学院具体推免复试实施细则。复试结束后由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提出异议,相关部门在收到异议申请一周内给予答复。
内蒙古艺术学院监督、复议电话0471-369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