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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区大学生艺术节校园歌手大赛

发布时间:2022-05-24 11:31:5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22年全区大学生艺术节校园歌手大赛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推进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开展的意见》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22年5月-10月举办全区大学生艺术节校园歌手大赛,本次歌手大赛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指导,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文联主办,内蒙古艺术学院承办。

 

 

 01

组织结构

指导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联

承办单位:内蒙古艺术学院

 

 

02

比赛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年5月-10月

地点:初赛在各高校开展,不限制比赛地点,决赛和汇演统一在内蒙古艺术学院进行。

 

 03

参加对象

全区高等院校在籍大学生及高校青年教师。

 

04

赛制相关事项

(一)组别设置

比赛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两个组别,专业组选手为区内专业艺术院校和开设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学等专业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师生,业余组选手为区内普通高等院校非专业的在校师生。演唱方式不区分美声、通俗、民歌、原生态唱法,只限于独唱

(二)比赛形式

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和汇演四个阶段:初赛由各高校自行组织完成,选手可选择清唱或伴奏演唱;各校按组别各评选出前10名选手参加复赛报名(原则上各组别师生比例为3:7),向组委会提交选手报名表、演唱视频等信息,报名参加复赛;复赛、决赛与汇演由大赛组委会组织进行,复赛以线上评审的方式分别评出各组别20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在内蒙古艺术学院演艺厅现场举行,届时分别产生本届校园歌手大赛各组别前10名获奖选手,参加汇演。

(三)比赛评分标准

评分采用十分制,评分要素包括:歌唱技巧、音准、节奏感、情感表达、音色、舞台表现等方面。其中舞台形象及表现力3分,演唱技巧3分,情感表达4分。评分按照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如选手参赛曲目不符合本次比赛主题和内容要求,具有违背正确价值观与涉及不正确意识形态领域内容,评委会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评分。

(四)比赛曲目要求(文联提供)

初赛、复赛曲目由选手自行选择,各高校负责审核,参赛歌曲需符合比赛主题要求,不得选取庸俗低俗媚俗的作品。决赛曲目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并审核,决赛曲目选定后不可更改(决赛曲目另行通知)。

初赛、复赛各演唱一首作品,决赛演唱两首作品,每首作品时长不得超出5分钟。

 

 05

评委构成

复赛与决赛评委由权威音乐和文艺专家组成评委会,其中包括美声、民族、流行三种唱法的教学、演唱、词曲作者及音乐评论和电视文艺方面的专家。

 06

比赛安排

(一)全区高校联动组织初赛阶段

1.组织初赛,广泛开展

2022年5月17日——2022年6月28日,以高校为单位,各校围绕活动主题自行组织开展大学生艺术节校园歌手大赛相关艺术活动,发动全体师生积极参与。

各高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集中或分散的形式,按照活动要求组织进行首轮初赛,可由本校艺术专业教师或聘请校外专家对学生进行唱演培训指导。比赛以现场展演的形式进行,赛事组织、评委选任、记分规则等由学校决定,初赛曲目由参赛选手围绕比赛主题和要求自行选定。各校评选出各组别前10名参与自治区级复赛,比赛选拔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择优评选,推荐报名

2022年6月30日前,各校将选拔推荐的选手名单和参赛视频报送至组委会,报名办法附后。

参赛视频要求使用摄像机且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不可剪辑,要求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每位选手单独一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超过1G)并以“曲目名称-选手姓名(组别)”命名文件,演唱要求采用钢琴伴奏、乐队伴奏或电子音乐伴奏。播放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3.配合宣传,上报素材

5月份开始,组委会将依托“艺朵云”等媒体和平台,对各校校园歌手大赛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动态展示和监督管理。各校要主动对接和积极配合平台的工作,将组织开展、学唱、展演评比等各环节及时记录、整理并上传相关音视频图文资料,平台将择优宣传,并挖掘线索,深入报道。教育厅也将委派“艺朵云”平台深入学校一线,通过网络和电视轮播、巡播和展播等形式,开展学校美育系列活动的跟踪报道和“云端”展播,并将学校美育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重要依据纳入本届大赛的校园优秀组织奖评选工作。

(二)复赛评选阶段

2022年7月1日——7月30日,由比赛组委会特邀内蒙古地区有影响力的艺术专家评委根据评分规则,对各校推荐选报的选手视频资料进行线上评审,选拔出各组别前20名共40名选手参加决赛,选手名单另行通知。

通过复赛的40名选手同步参与“艺朵云”平台线上投票活动,根据各选手最终得票数(热力值),排名前10位的选手将获得比赛最佳人气奖,同时线上最终得票(热力值)将换算作为附加分,记入该选手决赛总分(具体赋分办法另行通知)。

(三)组织决赛和汇演阶段

2022年9月28日——9月30日晚,在内蒙古艺术学院演艺厅举办本届歌手大赛全区总决赛。届时,专家评委进行现场打分,分别评选出年度专业组与业余组的“高校十大校园歌手”,现场公布获奖名单,各组别获得前10名的选手将参与汇演晚会的现场演出。决赛现场可邀请参赛选手所在院校的代表团现场加油。汇演现场进行颁奖仪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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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设置

名列各组别决赛前10名的选手获得“高校十大校园歌手” 荣誉称号,并按成绩排名设名次奖,其中第11-20名选手获提名奖;网络投票排名前10位的选手获得最佳人气奖(麦浪奖)。详细评选办法另行通知。

由组委会根据各校开展活动参与度、“云端"人气情况和联络员提供稿件数量、质量及履职情况等综合因素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

根据参赛选手获奖及教师指导情况设优秀辅导教师奖若干。

 

 08

 

报名办法

 

各校将《全区校园歌手大赛复赛报名表》(附件3)填写后加盖公章(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连同选送的复赛作品(刻录成DVD光盘),以电子版和实物的方式报送至大赛组委会。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01号,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投递信封标注:参加比赛。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穆延彬,0471-4978149,13904719339

霍亚鹏, 0471-4973151,15849159991

邮箱:ysczysjzx@163.com

 

 

 09

其他事项

        参加决赛的学生和领队不收取任何费用,比赛期间食宿统一安排,并由大赛组委会承担。各代表队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评委差旅费、食宿费、评审费均由组委会承担。采用钢琴伴奏的参赛选手由组委会免费提供钢琴伴奏老师。

 

 10

 

疫情防控要求 

大赛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应急工作要求,做好筹备及组织工作。比赛全程需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各校开展活动前需拟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组织比赛。活动过程中做好自查工作,接受上级相关部门实地监督、抽查,切实保障各项活动安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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