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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本科生学业指导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21 09:28:4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

关于本科生学业指导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培养理念,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求,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本科生学业指导工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和意义

(一)目标

1.研究大学生学习与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大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提供专业化的指导、咨询和支持服务。

2.帮助学生认识自我、认识学科专业,适应大学学习生活,深入了解学习资源,确立学习目标,提高学习效率,高质量地实现大学生活理想。

3.帮助学业困难学生克服困难,顺利完成本科学业。

4.引领学业优秀学生不断攀登学业高峰,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二)意义

建立科学有效的学业指导体系,是提高大学生学习质量的有效措施,也是一流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学业指导,帮助本科生合理规划学业,高质量完成学业,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组织机构

本科学业指导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成立校学业指导委员会。由分管副校长担任学业指导委员会主任,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学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成员由各教学单位主要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专人专职开展此项工作。

各学院(部)成立本科生学业指导分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担任学业指导分委员会主任,成员由书记、院长、教务办主任、团总支书记、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干部、班级学习委员等组成,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部)学业指导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校学业指导委员会的职责

1.统筹、规划全校学生学业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学校学业指导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各部门、各院部在学业指导工作中的目标、职责、任务和具体要求。

2.研究学业指导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完善学业指导工作规章制度、评估体系和奖励办法。

3.协调各部门,统筹人员、财务、信息等各类校内资源,保障学业指导工作顺利开展。

4.定期召开学业指导工作会议,协商学业指导有关事宜。

5.建设学业指导信息化平台,进行网站资源建设、信息管理等工作。

6.开展学业指导理论研究,编制学业指导工作手册,开展学业指导人员培训,推进学业指导工作实现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

7.对各部门、各院部学业指导工作进行评估指导,专人负责工作推进,建立长效跟踪、反馈、评价机制,不断改进工作质量。

(二)学业指导分委员会职责

1.根据不同学生的学业情况和个体差异,提供学习方法、时间管理、学业规划等多方面的个性化指导咨询。

2.对受预警、学业困难的学生进行学业帮扶,建立帮扶组,分工明细、各负其责,结合实际开展“一对一”和“一对多”精准帮扶;帮助学生寻找问题症结,落实学业帮扶措施,激发其学习兴趣,促其学有所成。

3.助力优秀学生使其更加杰出,搭建优秀学子提升平台;邀请专业领域知名专家教授,开展学术前沿相关讲座、报告、交流等活动。

4.根据学科和学生特点开展具有学院特色的学业指导活动,如朋辈辅导、个体咨询、团体辅导、专题讲座、复习备考等,突出帮扶重点,提升帮扶效果。

5.具体落实校学业指导委员会关于学业指导工作的规划、部署和要求,定期向校委员会汇报工作进展。

6.组建学业工作队伍,做好师生队伍的遴选、培训和考核工作。

7.开展学业相关其他活动。

四、学业指导人员组成

学业指导主体由任课教师组成,院(部)领导、教研室主任、心理咨询老师、班主任、辅导员、优秀学生、团支书、家长等共同参与。

1.专业教师:学业指导是专业教师的本职工作。每位专业教师均负责对学生开展学业规划、专业技能、时间管理、学习方法等方面指导;对优秀学生进行拔尖培养。

2.其他课程教师:对受预警、学业困难学生群体,采取任课教师负责制,制定学业帮扶计划,实施精准帮扶。

3.院(部)分委员会成员:由院(部)领导及其他人员组成考前帮扶组、预警帮扶组、补考帮扶组、考证帮扶组等,分工明细、各司其职,结合实际开展学业指导和帮扶工作,制定差异化帮扶工作方案。对受预警学生开展谈心谈话、从思想、学业、生活等多方面实施帮扶。

五、考核和评价

本科学业指导工作是我校教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学校将此作为教师职称评定、岗位考核和学院(部)教学工作年度考核内容之一,由校学业指导委员会专人负责考核。

本科生学业指导教师的考核由学业指导委员会负责,考核细则由学业指导委员会制定,通过学业指导,通识课程不及格率不得超过5%,专业课程(含毕业论文(设计))不及格率不得超过3%。考核方法可采用教师自评和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考核指导教师履行职责情况和指导效果。学校每年遴选学业指导工作表现突出的分委员会和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其他

学业指导委员会的成立,是学人才培养工作的创新和尝试,学校上下要形成关注学生学习状态、动态监测学情、提早发现问题、及早帮扶的氛围和机制全面引导学生成长成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