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06 16:41:3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增强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内蒙古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1修订)》(内教发〔2021〕13号)《内蒙古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内艺学工发〔2022〕1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复核,拟定1400名学生通过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6日至10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学生工作部(处)联系,联系电话:0471-4978923。
附件: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