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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团委组织机构 团委工作职责 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团委是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共青团工作的群团工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在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研究、部署、领导全校团的工作,并指导全校团总支开展工作。

2.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团员青年头脑,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

3.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 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政治认同、涵养家国情怀、增强使命担当。

4.加强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严肃组织生活,抓好仪式教育,指导各团总支做好团员组织关系管理转接、 团员推优入党等工作,组织召开团代会、指导召开学代会,执行团的纪律。

5.注重实践育人,负责学校学生艺术团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开展 “ 三下乡”、“返家乡”、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做好 “挑战杯”赛事组织、项 目 申报等创新创业工作,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化能力。

6.积极组织开展学生校园文化活动,落实 “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协助做好学生德智体美劳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加强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做好对下级团组织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及团干部培训教育,组织开展团内评优表彰,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创先争优,发挥团员模范带头作用。

8.负责指导管理学生会、研究生会和学生社团,做好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团属青年学生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支持其依法依章依规抓好建设、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形成合力。

9.服务学生成长,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关心帮助解决学生在学业进步、就业发展、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

10.做好学校共青团宣传工作,讲好 “ 内艺青年故事”,做好校团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1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积极主动参与防范化解风险,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12.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主要对接部门

自治区团委、呼和浩特市团委、呼和浩特市各旗县区团委、 自治区相关高校团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