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数据管理规章制度及工作职责(试行)
发布时间:2024-05-27 13:51:4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总则
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数据的管理,确保信息数据的安全、准确、完整和合规。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合理使用。
二、信息数据分类
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信息数据可分为以下几类:
1. 公开信息:可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如学校简介、课程安排等;
2. 受限信息:仅限于校内流转或特定人群可获取的信息,如教职工个人信息、学生成绩等;
3. 保密信息:涉及学校核心利益和师生隐私的信息,如科研数据、学生档案等。
三、信息数据管理规定
1. 公开信息的管理:公开信息的发布需经过学校宣传部门审核,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
2. 受限信息的管理:受限信息的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未经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传播受限信息。
3. 保密信息的管理:保密信息需进行特殊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存储、复制、传播保密信息。保密信息的处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四、责任与处罚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
本规章制度由学校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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