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项目库 2026年度入库项目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1571”工作部署与我校“八个行动”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科研突围行动向更高层次迈进,持续强化科研项目组织管理水平,系统提升教师科研创新能力,构建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科研项目储备体系,现结合我校“十五五”事业发展重点任务,就开展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项目库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内容
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项目库为我校科学研究类项目储备库,艺术创作类、教学改革类、精品课程类等项目不在入库范围。
(二)申报人员
我校专任教师人均至少申报1项,至多申报3项:
1.未在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项目库(2025年度)入库的专任教师,需重点填报;
2.已在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项目库(2025年度)入库的专任教师,若已填项目为艺术创作类、教学改革类、精品课程类项目,或所填项目已立项/获批,均需修改或更换项目;其他已入库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新增项目。
按照学校工作部署,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项目库将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内蒙古艺术学院科学研究项目”等校级科研项目储备库,未入库的专任教师不可申报以上项目。
二、申报原则
本次项目征集旨在完善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项目库建设,打造高质量的科研项目储备库,为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夯实基础,推动产出具有区域影响力和学术引领性的科研成果,助力我校教师科研实力实现新突破。入库项目申报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主选题
入库项目不设课题指南,已获批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不可填报。申报项目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学校教育事业规划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为导向,紧密围绕内蒙古文化研究、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等优势领域,突出前瞻性。申请人可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学术专长,以及未来3-5年主要研究方向,自主确定申报项目,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精炼。
(二)多元培育
科研处将定期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与指导,优先推荐优质项目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等各级科研项目;针对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应用前景,但暂时未达上级申报条件的项目,在校级项目评审中予以优先资助立项。
(三)动态管理
入库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已获得立项资助项目自然出库;创新性不足且连续两年未获得资助的项目将淘汰出库。项目库的更新周期为一年。
三、相关要求
科研项目库建设涉及学校科研整体水平提升、各教学单位科研团队力量储备,及教师个人的高质量科研项目产出,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收到通知后及时召开专任教师申报调度会议,根据教学、科研、学科等方面发展需要,部署落实入库项目申报工作,确保入库项目填报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诚信申报
入库项目申请人须秉持严谨求实的态度,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合理规划研究目标,保证项目研究切实可行。严禁任何弄虚作假行为。
(二)规范评审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履行审核职责,在组织项目排序推荐过程中,须确保程序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正。严禁任何违规操作行为。
(三)加强保密
各教学单位对本单位提交的入库项目负有严格保密义务,着力加强全过程保密管理。严禁泄露申请人项目内容及相关信息。
四、申报办法
(一)项目申报人
5月6日前,完成入库项目填报,并上传科研管理系统。
申报人认真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项目库入库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经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将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管理系统(新版)(网址:https://kygl.imac.edu.cn/business/login.jsp)。
(二)各教学单位
5月8日前,完成入库项目系统审核,并完成项目排序,填报入库项目一览表。
各教学单位系统管理员完成入库项目系统审核,并组织本单位学术分委会专家开展入库项目评审工作。经评审确定项目推荐排序后,如实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项目库入库项目一览表》(详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后,纸质版提交至科研处办公室,电子(Word)版发送邮箱。
地 址:内蒙古艺术学院云谷校区行政楼220室
电子邮箱:ysxykyc@126.com
联 系 人:刘罗岚
联系电话:0471-4973349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