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首批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开展首批校级现代产业
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文件精神,促进我校应用型本科院校建设,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高函〔2022〕35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突破传统路径依赖,发挥企业重要教育主体作用,深化产教融合,建强优势特色专业,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供给侧结构要素深度融合,培养适应和引领现代产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围绕现代服务业和文化旅游等产业集群,面向产教融合基础较好学院,依托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2-3个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求,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团体等多主体共建共管的现代产业学院。打造一批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人才培养实体,为学校其他专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人才培养新模式。
三、建设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供给侧结构要素紧密对接,精准加大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力度。
坚持服务产业。以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应用型学科专业体系,提高人才培养、创新驱动与产业发展的契合度。
坚持融合发展。促进产教融合、科教融合,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企业服务、学生创业有机结合,打造集产、学、研、转、创、用于一体,互补、互利、互动、互赢的实体性人才培养创新平台。
坚持共建共管。充分发挥我校与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机构等双方或多方办学主体作用,推进共建共管、资源共享,构建理念先进、顺畅运行的管理体系,实现现代产业学院可持续、内涵式创新发展。
四、建设任务
(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新机制。引导行业企业积极参与教材编制和课程建设,设计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推进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改革和合作式、任务式、项目式、企业实操教学等培养模式综合改革,促进课程内容与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
(二)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面向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不断推进新文科建设,着力推动与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的融合发展,深化专业内涵建设,主动调整专业结构。大力发展一批与自治区重点产业紧密对接的急需专业,积极支持关系国家战略、国家安全的学科专业,主动服务支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三)打造实习实训基地 基于行业企业的产品、技术和生产流程,构建基于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的校内实践教学中心。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管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营造真实的生产和技术开发工作环境。
(四)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探索建立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设置灵活的人事制度,支持企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到学校任教,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产业教师(导师)特设岗位计划。推动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
(五)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 鼓励各学院和企业整合双方资源,建设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应用科学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大力推动科教融合,将研究成果及时 引入教学过程,促进科研与人才培养积极互动,发挥产学研合作示范作用,提升服务产业能力。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申请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申报的现代产业学院已形成稳定、成熟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相关专业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30%。
2.相关专业已列入国家级或自治区级一流专业建设范围,与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
3.具有由高校专人教师和企业专家共同组成的、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高校专职教师的数量。
4.教学资源丰富,拟申报学院和联合办学的企业(单位)均能提供相对集中和充足的办学场所、教学平台、技术等资源。联合办学的企业(单位)每年能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
5.现代产业学院以学院为主体申报,鼓励跨学院、跨学科专业整合力量联合申报。
6.具体申报内容须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16号)(附件1)《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高函〔2022〕35号)(附件2)等文件有关规定要求。
(二)材料提交
1.符合申报要求的学院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附件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支持建设,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并择机向自治区教育厅推荐申报。
2.拟申报学院将申报书及《内蒙古艺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汇总表》于2022年8月26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版发至jsk3719@163.com。
联系人:金超 联系电话:4923719
教务处
2022年7月27日
附件:
1. 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
2.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科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3. 内蒙古艺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
4. 内蒙古艺术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