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申报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及优秀论文评选推荐的通知
关于开展申报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及优秀论文
评选推荐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开展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内高学会〔2022〕07号)《关于评选表彰优秀论文的通知》(内高学会〔2022〕08号)通知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报(以下简称课题申报)及优秀论文评选(以下简称论文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相关要求
1.研究课题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主题,紧紧围绕“立德树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管理、教育教学评估、“双一流”“双高”建设计划、学科专业及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创新创业等核心内容进行申报。
2.每个单位限报1-2项,音乐学院限报3-4项。申报立项课题研究期限为1-2年。
二、论文申报相关要求
1.参评论文选题应集中反映自治区高校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所取得的成果。
2.每个单位限报1-2篇,音乐学院限报3-4篇,申报论文须为2020年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
3.已获得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表彰的论文不再申报推荐。
三、组织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题、论文进行评审及评选工作,最终分别确定5项(篇)推荐至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
四、材料报送
(一)课题申报
各申报人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附件1)报送至所在单位,各单位根据申报情况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将纸质版申报表一式2份、汇总表一式1份(加盖公章)于7月15日前报送至教学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k3719@163.com。
(二)论文申报
各申报人将参评论文扫描件、原件1份、复印件5份(复印件用A4纸复印,左侧装订,其中论文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全文)及《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参评优秀论文基本情况》(附件3)报送至所在单位,各单位根据报送情况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参评优秀论文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将纸质版材料于7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sk3719@163.com。
联系人:金超
办公室:新华校区行政楼210
联系电话:4923719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6月28日
附件:
1.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项目申报表
2.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课题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3.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参评优秀论文基本情况
4.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学会参评优秀论文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