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职责 组织机构 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

 

(一)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廉洁从政。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和工作部署,落实述职评议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二)主持基层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抓好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党员发展和培训教育计划。

(三)主持党总支会议和党员大会,按照相关工作规定主持其他会议等,传达精神,安排工作。

(四)负责牵头落实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员联系群众等制度。组织抓好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负主要责任。

(五)组织领导机关党总支各支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根据学校党委学习教育计划,负责各支部思想政治和理论学习工作。带领领导班子成员,密切联系实际,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负责抓好本单位的安全稳定工作,把安全稳定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七)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党总支委员工作职责

 

(一)组织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本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组织建设和党员思想状况;指导、检查、督促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指导做好本单位基层党组织换届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党支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审查和办理发展党员的各项工作;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相关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宣传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宣传工作。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的宣传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拟定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本单位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形势政策、职业道德、校风校纪教育;有针对性做好党员和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舆情收集和研究,开展示范群体典型事迹的宣传;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纪检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抓好党员的党风党纪教育;了解、检查和监督党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的情况;对违纪党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办理处理手续;协助做好本单位党员和非党员教职工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青年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青年工作。密切联系本单位的青年师生,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同级共青团等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帮助他们搞好自身建设;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统战委员。协助书记具体负责本单位基层党组织的统战工作。对党员师生进行党的统战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掌握本单位统战对象的基本情况,关心他们的生活,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协助上级党组织和统战部门做好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干部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群工委员。协助书记协调工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关心妇女、指导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帮助群众组织学习业务,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活动能力。经常了解群众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积极帮助解决。定期向支委会汇报群众组织工作现状。

 

 

党总支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机关党总支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机关党总支会议的会务工作和会议决定事项。

(二)负责制定机关党员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党支部的政治学习,并进行检查。

(三)负责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政教育等活动;组织开展机关党员工作作风检查;受理对机关工作作风的投诉。

(四)负责机关党总支印章的使用和管理。

(五)负责党建方面相关会议的筹备和组织,并制定会议议程及方案,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和具体活动。

(六)负责对机关党总支与党支部全体党员进行基本情况统计,并完成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及管理等工作。

(七)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