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处监督验收项目相关事项整理
发布时间:2026-03-26 16:32:0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国资处监督验收项目相关事项整理
一、验收应到场人员
1. 项目相关专家(人数与项目有关)
2. 使用部门负责人及至少一名资产相关工作人员
3. 国资处分管资产领导及资产科负责人
4. 供应商及相关技术员
二、验收小组组成
验收小组由校外专家、使用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员、国资处相关人员组成
三、监督验收国资处打印材料
1.专家签到表
2.回避承诺书
四、供应商需提供材料
1. 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采购清单、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材料;
2. 专家现场提出需要补充的材料
3. 国资处领导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需要补充的材料
五、验收部门需准备材料
国资处资产科下载专区,提前三个工作日填报《验收申请表》,准备验收报告,并于专家现场验收前填写好本部门及供货商需填写的部分。
上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