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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领导情况


    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  王磊,电话:4930053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柴静,电话:4930060


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工作主线,贯彻 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 

    2.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学 校实际,拟定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组 织实施。 

    3.维护学校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完成学校资产的统计、 登记、核查、评估、处置、盘活,以及监督检查管理。 

    4.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 行规范管理、维护和维修工作,保证设备的安全和完整。 

    5.依法规范学校政府采购业务,做好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的审核、报批、执行工作,组织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以及采 购项目的验收等。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7.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