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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3 09:14:5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语合中心)《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启动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教育部平台:即日起至2025年4月9日。有意向的教师于2025年4月9日12时前完成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网上申报和材料报送。

二、岗位需求

申请人请登录平台填写《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具体要求和岗位信息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项目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s://pmplatform.chinese.cn查询。教师任期一般为2学年(满20个月),具体岗位需求以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申请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一定的跨文化交际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2.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26-55岁(含),俄、法、德、西、葡、阿拉伯语专业背景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8岁(含)。年龄以出生年份计算。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国际中文教育、中文、外语、教育等人文社科专业背景,以及其他符合岗位特殊需求的专业背景。

4.具有2学年(含,按完整学年计算)以上教龄的国内大中小学教师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备案的教育机构的教师。

5.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可熟练使用外语开展教学。申请参加非英语语种考试,须与所申报岗位国家的官方语言一致。

6.持有《国际中文教师证书》者优先录取。被录取赴国外大学任教的讲师(或同等资历)及助教教师,派出前须考取《国际中文教师证书》。

7.部分有特殊需求岗位,报考者应符合岗位具体要求。

四、报名程序

1.提交材料:经学院同意后,申请人提交纸质版《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关申报材料,于2025年4月7日交至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审核。

2.单位审核:学校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请表并在“单位审核意见”栏内签署意见、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出具同意推荐函,提交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审核。

五、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执行财政部、教育部2023年印发的相关文件规定。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春燕   联系电话:0471-4973202

 

附: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

 

 

 

                   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4月1日

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招募简章(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