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北疆艺术人才培训中心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继续教育、国际教育、艺术人才培训的政策法规,在学院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院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际教育和艺术人才培训工作。
二、负责制定学院继续教育、国际教育、艺术人才培训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继续教育、国际教育、艺术人才培训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三、负责规划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际教育专业设置和申报,负责编制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际教育招生计划并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四、负责制定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际教育各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方案,负责组织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际教育教学活动,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际教育学籍注册和管理、教学管理、考试管理、毕业与学位资格审核、档案管理、证书发放等工作。
五、负责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际教育异地教学点的设立、指导、检查和管理。
六、负责组织开展面向社会的各类非学历、技能型艺术人才继续教育培训,加强对培训过程和教学环节的管理、检查,不断提高培训质量,扩大学院影响,争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负责做好本部门的经费预算、使用和管理,配合财务处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国际教育学生的学费收缴工作。
八、负责在本部门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质效。
九、完成学院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