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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师资队伍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26 15:02:2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发挥高层次人才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增强人才队伍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建成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根据学校办学定位,以满足培养高水平应用型艺术人才为出发点,以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为重点,紧紧围绕学校发展目标,不断健全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现每个学科具备 1 名高水平学科带头人、1 名后备带头人;每个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 1 人、副高级职称教师 2-3 人,博士学位教师 3 人;高级职称比例达到 44%,博士学位教师比例达到 20%

二、任务举措

(一)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入职前准入查询融入教师招聘引进、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环节。每学期定期开展师德培训和警示教育,每年度开展师德师风考核、满意度调查,对满意度低的教师进行提醒约谈,在满意度高的教师中评选师德标兵并进行奖励表彰及宣传。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等制度,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机制化,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教师工作部牵头,宣传部及各教学单位配合,按年度完成)

(二)实施“名师名家培育计划”

以国家和自治区一流专业、一流课程建设为载体,遴选一批名校内名师名家进行重点培养,组建 5-10 个名师名家工作室,搭建学术交流与实践平台,为名师名家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发挥名师名家对青年教师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教务处牵头,各教学单位配合,2025 年完成)

(三)实施“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力量培养计划”

制定《内蒙古艺术学院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力量培养方案》,强化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力量的选拔培养,为优秀中青年人才提供良好成长平台,营造公正公平竞争环境,培养高层次人才队伍后备军,推动学科与人才的共同进步。力争用三年时间打造 10 名左右在国内有一定影响和声望的学科带头人;储备 30 名左右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研究生处牵头,各教学单位配合,2025 年完成)

(四)实施“教师科研能力提升计划”

建设学校科研项目库,提前谋划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在项目储备和预研中每年培育科研创新团队 1-2 个;实施重大科研成果建设计划,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文化艺术战略,建立学校优势学科重大项目运行机制,组织优势科研力量进行规划和论证,力争在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和高层次奖项方面实现突破;实施科研品牌优化升级,着力推出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艺术类科研成果,发挥出版基金作用,每年保障高水平学术著作出版 1-2 部。(科研处牵头,各教学单位配合,按年度完成)

(五)实施“柔性人才引进计划”

有组织、有计划,通过多种渠道,重点在优势学科、优先发展和特色学科专业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每年聘请 10-15 名国内外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知名艺术家及非遗传承人来校进行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积极搭建柔性引进专家与教师学历提高衔接“立交桥”,以国家、自治区重点人才项目为牵引,培养学科带头人及后备力量。(人事处牵头,计划财务处、各教学单位配合,按年度完成)

(六)实施“博士培养计划”

学校精准对接国内一流艺术院校,搭建学历提高合作平台,鼓励支持青年教师报考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及艺术类知名学者的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引导新入职教师攻读博士学位。3 年内 70%业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至少达到 3 人,5 年内达到所有专业全覆盖,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学历结构。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教学岗)学费全额报销(港澳台地区学费报销上限 10 万元人民币),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教学岗)学费报销上限 10 万元人民币;工资待遇按照现岗位全额发放;现在职攻读博士人员按以上待遇执行;攻读博士学位延期期间不再享受全额工资待遇,未取得学位人员学费不予报销;攻读博士学位无正当理由放弃,学费自行承担,追缴攻读期间奖励性绩效。已在职取得博士学位人员(教学岗)按照 10 万元标准设立博士科研启动经费,分年度按项目资助形式拨付。(人事处牵头,科研处、各教学单位配合,2028 年完成)

(七)实施4+1 教师进修计划”

鼓励教师选择国内外知名艺术院校及知名学者进行访学及专业、课程进修,在教学岗位上连续工作满 4 年以上,需外出进修半年到一年,学校每年选派教师 20 名左右到国内知名院校进修;学校组织开展一流专业、一流课程、教学成果奖、教学类大赛、教学改革、青年教师、教学管理人员、专业负责人能力提升等 8 类培养培训工作,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每年每类培训开展 2-3 场;组织开展全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课程思政大赛、青年教师技能大赛,遴选优秀教师参加区级、国家级大赛,进一步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国内进修(教学岗)学费全额报销(港澳台地区学费报销上限 3 元人民币),国外进修(教学岗)学费报销上限 3 万元人民币;工资待遇按现岗位全额发放。(教务处牵头,人事处及各教学单位配合,按年度完成)

(八)实施“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计划”

采取“技能培训、行业实践、资格认定”等形式,定期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参加行业进修与培训、社会艺术团体实践、执业资格考试等,进一步提高教师实践能力,二年内将“双师双能型”教师比例提高到 50-60%。(人事处牵头,各教学单位配合,2025 年完成)

(九)实施“青年教师职业导师计划”

遴选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师德高尚的资深教师2030 名,定期组织说课、听课、专题讲座、教学观摩等,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新入职教师实现全覆盖,采用核减课时量或发放专家费、培训费等方式鼓励老教师发挥专家的作用,加快青年教师成长,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与艺术实践能力。(教务处牵头,各教学单位配合,2024 年完成)

(十)实施“高级职称推进计划”

积极向人社厅申请提高高级岗位占比,继续完善职称评审办法,开展艺术类院校教师分类评审,提高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评审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将课堂教学、课程建设、业绩成果的真正水平体现出来,逐步提高高级职称比例,对重点建设专业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特殊人才和无高级职称教师的专业给予特殊倾斜。(人事处负责,2025 年完成)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人才工作体系,落实人才工作责任制。

(二)机制保障

建立健全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进一步激发各级各类人才的发展动力和创新活力,突出加大对优秀中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为中青年人才拓宽视野、提升能力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

(三)经费保障

加大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力度,确保重点建设任务和各类建设计划的经费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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