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戏剧学院琴房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2022-10-10 19:54:0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教师、学生琴房守则:
第一条 任课教师有固定的琴房,并且负责琴房设施的维护,固定琴房所有设施的维护归本琴房所属学生负责。
任课教师在上课时间不得在琴房与其他教师或学生攀谈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第二条 学生练琴需到自己任课教师的固定琴房。
第三条 琴房使用者进入琴房时需出示本人学生证或琴房使用证,非影视戏剧系学生不得入内,非影视戏剧系学生不得入内。
第四条 学生连续使用琴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小时(教师上课除外)
第五条 严格履行教师学生签到签退制度,监督工作由琴房管理员负责。
第六条 学生不得将食物带进琴房(水除外)如经琴房工作人员发现,则停止其一个星期的琴房使用权。严禁将水杯等液体物品放置在钢琴上,防止损坏钢琴。
第七条 琴房满时,在外等候的学生不得喧哗
第八条 学生使用琴房要服从琴房工作人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