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二级学院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决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和办学宗旨,维护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利益。教育本单位教职工,树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思想,培养爱岗敬业的良好职业道德;
2.落实学校的中长期规划,拟定本单位的发展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3.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积极培养、培训青年教师,提出教师进修意见,组织教师的业务学习和对教师的全面考核;有计划地选拔和培养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完成学校布置的各类人才的评选和奖励人选的推荐工作;
4.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各层次学生教育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建设等工作;
5.按照教学计划部署教师的教学任务,完成本单位课程讲授、辅导、作业、出题、考试、评卷等工作,完成本单位所承担的全部教学任务;
6.制定和实施本单位的科研、创作、艺术实践等发展规划,进行科研创作队伍建设,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国家、自治区、学校的科研项目,督促检查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并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做到产学研结合;
7.建立和完善本单位教学评估与考核管理制度,安排教师互相听课,负责本单位教师调配、评聘、奖惩;
8.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组织、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综合治理等工作。配合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本单位的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教工离退休前的谈话、慰问工作,并协助学校管理部门做好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关心、照顾及后事处理工作;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