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
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教职工请假流程
发布时间:2023-06-25 12:17:2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艺术创作与实践中心教职工请假审批表》
二、病假:一周(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一周以上两周(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两周以上一个月(含)以内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一个月(含)以上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上报学校人事处。
事假:一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批准;
一天以上一周(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同意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一周以上二十天(含)以内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上报学校人事处。
婚丧假、产假、节育假、依据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签批后的请假书面凭证交由部门办公室主任统一留存入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