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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11-30 16:38:5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内蒙古艺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法律规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

全文由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投诉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五部分内容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19月1日起至20228月31日。

一、概述

2021-2022学年度,内蒙古艺术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以学校第一次教代会为契机,以全面推进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为目标,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为原则,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加强谋划部署,持续完善制度规范和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平台建设,促进信息公开与学校各方面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水平。

(一)优化提升,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

1.印发、修订相关制度。印发了《内蒙古艺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试行)》,明确我校信息公开事项及相关负责部门,规范公开信息申报流程,加强信息公开组织落实,提升学校各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修订了《内蒙古艺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暂行办法》《内蒙古艺术学院校务公开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不断优化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2.健全工作机制。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会同学校职能部门,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对照《内蒙古艺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试行)》明确责任分工,学校在各单位设置信息公开负责人,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办公室定期就落实公开事项清单情况进行提醒和督办,实现信息公开工作的统筹管理和良性互动。

(二)畅通渠道,持续扩大信息公开透明度

1.推进决策过程公开。2022年,学校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简称“双代会”,在双代会报告及各项重要方案形成过程中,学校充分发扬民主精神,及时公开各项信息,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调研等方式征求师生对学校工作报告、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等学校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双代会期间,代表们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学校工作报告,学校工会工作报告、学校“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草案)、学校财务工作报告和工会财务工作报告,聚焦学校云谷校区(一期落成和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等关乎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2.推进执行情况公开。学校设立督查与信息科,对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制定的工作决议,以校党委发文、校发文、党政办公室发文、会议纪要等形式在可知情的范围内实行公开,并做好督查督办,推动落实各项决议。学校继续完善包含内蒙古艺术学院信息公开网、内蒙古艺术学院官网、官方微信、《内蒙古艺术学院校报》、社会媒体等在内的信息公开体系,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有效展示发展建设情况。

3.推进管理事项公开。学校开展了“大起底,大提升”专项行动,集中开展规章制度“废改立释”工作,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依法治校、依章办学,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决策公开透明具有重要意义。

(三)强化督查,继续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1.加强督办、督查力度。学校充分发挥督查与信息科的职能以及教代会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主动听取师生群众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加强招生、人才招聘、财务、采购、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透明力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财务、审计联动机制,实现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的结合。

2.继续做好保密审查。学校制定了《内蒙古艺术学院涉外活动保密管理办法》《内蒙古艺术学院泄密事件报告和查处办法》,修订了《内蒙古艺术学院保密工作规定》,开展保密工作专项检查与微信泄密专项整顿行动工作,与各部门保密责任人签订保密责任书。各级网站主办单位以“一事一审”为原则,对全部网上发布信息进行审查,确保信息“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总体情况

2021—2022年度,我校主动公开信息2139条。其中,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70条、《内蒙古艺术学院校报》印发汉文版报纸10期(其中有部分内容为面向师生及社会公开的信息)、校内网络媒体发布新闻1037篇、官方微推文945篇、宣传橱窗、公告栏、LED屏公开信息38条,在新华社、新华网、央视频、人民日报客户端、学习强国、中国新闻网、内蒙古卫视、内蒙古日报、内蒙古教育发布等各大媒体网站刊发我校相关信息39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基本信息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2021-2022年度重点对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的栏目设置和内容进行优化,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我校工作实际,更新完善了学校各项基本信息。更新校领导班子分工介绍,学校校区命名等内容,公开《内蒙古艺术学院公文处理办法(修订)》《内蒙古艺术学院突发或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制度》等学校规章制度,发布第二届学术委员会成员名单,公开学校2022年党政工作要点、2021年统计公报、2020-2021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点补充完善了“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这一公开事项的相关内容,2022年我校召开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公开了会议筹备方案、会议召开新闻报道、学校工作报告等内容。

2.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公开文件规定精神,严格做到“十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章程公开、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提高公开准确性、时效性,推动我校各项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2021—2022学年,内蒙古艺术学院本科生招生网发布招生计划、章程、动态及相关解读信息共计20条,点击阅读超过11万次。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发布招生动态、简章目录、研招宣传等相关信息共计23条,点击阅读超过17万次。

3.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做好预算、决算财务信息公开。学校2022年部门预算、2021年部门决算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和要求主动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开,预算公开内容包含学院简介、机构设置及学科专业、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其他公开事项说明、预算公开表。决算公开的内容包含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等内容。

二是修订完善财务制度,及时公开各类招投标信息。2021—2022学年,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明确审批程序和权限,修订完善了《内蒙古艺术学院经费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并在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这一学年,正值学校云谷校区建成,涉及众多招投标事项。学校及时发布了云谷校区医疗设备代理采购招标公告、云谷校区医疗设备代理采购中标公示、云谷校区引进餐饮、超市等项目中标公示等重要招投标信息。

4.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学校通过人事处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平台、学校信息公开网等,及时公开岗位设置、人事招聘、职称评审、考核结果等重要组织人事信息,增强组织人事工作透明度。特别是在人事处网站醒目位置独立设置了“2022年公开招聘专栏”,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及岗位信息,对应聘者进行提示、指导。在招聘考核各阶段,公示各阶段通过人员名单,笔试通过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发布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工作安排。经过体检考察及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确定聘用27人。继续做好学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公开工作,发布《关于下发<2022年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一次性告知书>及相关表格的通知》,认真做好职务评审工作。

5.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本科教学信息门户网站、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题网站的建设工作。我校教务处网站及时、全面公开与本科教务教学相关的最新规章制度、各类通知公告,集中展现学校本科教学教情、学情。为迎接2023年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建立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题网站,及时发布学校迎评促建最新动态、工作情况。2021—2022学年,发布通知通告7条,政策性文件内容5条,评建动态15条,评估简报13期,评估周记6条。

二是做好“三个报告”的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内蒙古艺术学院2020-2021年度本科教育质量报告主要包括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民族教育情况等内容。发布《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和2021年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主要包括音乐与舞蹈学、音乐、美术学、舞蹈、美术、艺术设计等学位授权点建设情况报告及研究生教育总体概况、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生培养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等内容。发布《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主要包括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内容。

三、信息公开投诉情况

2021—2022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出现遭到举报投诉的情况,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1—2022学年,优化了信息公开网栏目设置,对网站内所列公开事项进行细化,并做好网站优化后的信息梳理和发布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印发了《内蒙古艺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试行)》,明确责任分工,将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由信息专员进行定期上报、维护、更新,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取得新突破。但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程度和个性化服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级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力度还需加强,学校与师生员工、社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仍然存在。下一学年度,学校将继续加大主动公开信息力度,加强工作方法研究,不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整合资源,统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与依法治校、内控建设、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申报博士授权点等重要工作紧密结合,整合校内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有力服务学校建设发展全局。

二是加强对校内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与监督。对责任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定期审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避免因频繁更换而影响信息公开的时效。在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和更新的规范上还要做进一步的培训,提升二级单位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三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学校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重大决策、全面深入推进综合改革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招生就业、人事招聘、采买招标、社会服务等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学校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

五、其他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内蒙古艺术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imac.edu.cn/)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内蒙古艺术学院党政办公室督查与信息科,电话:0471-4973206,电子邮箱:dzbmsjyk@163.com。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