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度“励志学子”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双线资助”切实取得工作成效,强化资助育人成果,选树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自立自强、努力进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典型,学校决定评选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度“励志学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11月22日——11月30日
二、评选范围
大二至大四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在学习科研、学生工作、竞赛实践、志愿服务、见义勇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7.自立自强、努力进取,能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四、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审原则。
五、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11月25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学院推荐。11月30日前,二级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的申请条件及评审原则评选推荐人选1-2名,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推荐名单》(见附件2),纸质版连同《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北校区行政楼205办公室),电子版连同推荐学生生活照片1张,个人优秀励志事迹(500字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nyxszzglzx@163.com。
3.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二级学院递交的申请及推荐材料,综合采用网络投票、评审大会等形式开展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结果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2021年度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名单。
附件1: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度“励志学子”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度“励志学子”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