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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度“励志学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14:55:1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推动“双线资助”切实取得工作成效,强化资助育人成果,选树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自立自强、努力进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典型,学校决定评选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度“励志学子”,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11月22日——11月30日

二、评选范围

大二至大四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6.在学习科研、学生工作、竞赛实践、志愿服务、见义勇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7.自立自强、努力进取,能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四、评审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审原则。

五、评选流程

1.学生申请。11月25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

2.学院推荐。11月30日前,二级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的申请条件及评审原则评选推荐人选1-2名,填写《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推荐名单》(见附件2),纸质版连同《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后交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北校区行政楼205办公室),电子版连同推荐学生生活照片1张,个人优秀励志事迹(500字以内)发送至电子邮箱nyxszzglzx@163.com。

3.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处)审核二级学院递交的申请及推荐材料,综合采用网络投票、评审大会等形式开展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结果公示。学生工作部(处)将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2021年度内蒙古艺术学院“励志学子”名单。

附件1: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度“励志学子”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2: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度“励志学子”推荐名单汇总表.xls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