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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1 15:06:0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内教发〔2020〕3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一)推选范围

1.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

2.自治区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学校管理人员。

4.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学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含辅导员、班主任)。

5.自治区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评选范围为学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专任教师。

(二)推选条件

1.自治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的推选条件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凝心聚力,规范管理,锐意进取,注重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水平,着力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不断增强办学实力,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重视大学生思想引领,积极推进“三全育人”,教风好、学风正、教学科研质量高,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实绩卓著、成绩突出,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在党建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教学管理、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招生就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工作中实绩卓著、成绩突出的相关职能部门。

2.自治区优秀教师的推选条件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3.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选条件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堪称楷模;(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3)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4)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4.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的推选条件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在一线从事学生德育工作10年以上(共青团干部、少先队专职辅导员可适当放宽年限),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本校德育工作改革,科学开展德育管理,注重创新德育工作手段和模式;(2)注重德育理论学习和德育科研,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能够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发展规律,组织开展德育管理和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班集体的社会实践活动、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社团活动、各种文体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等,在活动中注重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3)注重与学生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在家长学校建设、学校社区沟通合作和实践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高校辅导员、班主任申报“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需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一线辅导员工作5年以上,工作得到学校、院(系)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受到过校级及以上表彰。(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能较好地使用网络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按照自治区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完成学生身体健康情况监测及心理疏导等相关工作。(3)能够出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了解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所带班级曾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自治区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推选条件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本职工作,在高校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10年以上(至今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1)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信仰坚定、学识渊博、理论功底深厚,能够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是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是为学为人的表率;(2)热爱和钻研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学效果突出,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创新和科学研究、管理以及教书育人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二、推选名额和要求

1.各学院、各部门可申报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人选各不超过1名。

2.推选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所在学院或部门进行民主推荐,由学校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

3.推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根本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群众公认。

4.教授、副教授参加自治区优秀教师的评选时,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学校二级机构的负责人(含副职)不得申报“自治区优秀教师”。

6.曾获得过上述表彰奖励的,原则不再参加同一称号的评选;若近5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三、报送材料要求

1.申报内蒙古自治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的主要事迹由申报人填写,事迹材料要求准确、生动、翔实,具有代表性、典型性、时代感。事迹材料应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综合表现、工作实绩和突出事迹等。

2.请各学院、各部门对申报材料格式和内容严格审核把关后报送,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予以退回。

3.请于2020年6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推荐材料(汇总表、审批表和佐证材料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师资科(地点:行政楼305室;联系电话:4973178),汇总表需要签字盖章,审批表不需要签字盖章。同时提交推荐材料电子版(邮箱:rsc@imac.edu.cn),电子版以“学院/部门名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优秀教师/自治区优秀教育工作者/自治区优秀德育工作者/自治区高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评选”命名文件夹。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附件1:推荐对象汇总表.xlsx

 

附件2:自治区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附件3:自治区先进集体审批表.doc

 

 

人事处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