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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1 12:15:56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有关学院、部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申报具体要求请登录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

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4月9日后出生)。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二、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西部项目,对边远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西部地区研究项目给予一定倾斜。西部项目不专门申报,从西部地区研究人员申报的项目中评审产生。项目资助额度参考标准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20万元。最终确定的资助额度在适当范围内上下浮动,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至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至3年。

三、申报办法

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继续实行网上申报。请申请人登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为: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帐号并提交申报材料。

课题申报相关文件材料,包括《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课题指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历年立项课题汇编》等,可在文化和旅游部网站或申报系统主页上查询、下载。 

申请人网上集中申报和审核提交时间为2021年1月20日—3月20日,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申报及审核。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进行申报、审核,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有关教师,认真组织,做好此次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高

 话:4901513

 

科研与研究生处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