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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森工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德才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09-13 08:38:1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

日前,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对内蒙古森工集团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德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德才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选人用人制度,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为谋取职务提拔,向其他公职人员送予财物;搞钱色交易;靠企吃企,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拨付、干部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大搞钱权交易;损公肥私,骗取公款。
宋德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宋德才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个人简历:

宋德才,男,汉族,中共党员,1963年12月出生,吉林省松原市人,大学学历,1991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4年8月至1991年5月,满归林业局计划科科员;

1991年5月至1992年4月,满归林业局计划统计科代副科长;

1992年4月至1993年8月,满归林业局计划科副科长;

1993年8月至1994年5月,满归林业局计划开发部副主任;

1994年5月至1995年4月,满归林业经营计划开发部主任;

1995年4月至2000年12月,满归林业局副局长;

2000年12月至2004年2月,满归森工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副总经理兼满归镇林业局副局长;

2004年2月至2008年5月,阿里河森工公司(林业局)总经理、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

2008年5月至2009年1月,克一河林业局(森工公司)局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9年1月至2009年7月,玖龙兴安浆纸(内蒙古)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9年7月至2014年8月,内蒙古金河森工公司(林业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局长);

2014年8月至2017年1月,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金河森工公司(林业局)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局长);

2017年1月至2021年3月,内蒙古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林管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