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博爱一日捐”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04 16:20:31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19年度“博爱一日捐”
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19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博爱一日捐”活动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相关规定,由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长期公益募捐活动。募捐资金主要用于备灾救灾储备金、人道救助、灾害救援、继续巩固“博爱一日捐 温暖千万家”等品牌救助项目、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内蒙古“光明行”社会公益活动及应急救护点建设等民生项目。
二、活动时间安排和募捐范围
(一)时间安排
9月9 日— 13日,各学院、各部门进行宣传捐款活动;
9月15日—17 日,集中汇总,各部门将本单位捐款情况上报至党政办公室;
9月17日—20 日,党政办公室汇总并将捐助款移交自治区红十字会,同时公布各学院、各部门捐款明细,各学院、各部门公布本学院、部门教职员工捐款明细。
(二)募捐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包括在编及自聘教职工)。
二、有关要求
(一)要加大宣传力度,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确保“博爱一日捐”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党政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学院、各部门要负责做好本部门的捐款工作,做到领导带头、专人负责、手续完备、程序规范、捐款明细公开。
(三)各学院、各部门,附属中专需将捐助金和捐款明细(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于9月15日-9月17日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行政楼308室)。
联系人:巴雅尔图
联系电话:4973340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