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志》编纂工作方案
《内蒙古艺术学院志》编纂工作方案
按照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关于启动内蒙古高等学校志丛书编纂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编纂《内蒙古艺术学院志》,计划于2026年12月印刷出版,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编纂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史为鉴,承前启后,全面系统记述学校的历史与现状,为科学决策提供历史借鉴。校志一定要真实客观,科学合理;述而不论,体现规律;以类记事,横排纵述;横不缺项,纵不断线;详略得当,突出重点;详近略远,前后照应;以事系人,客观叙述;充分体现学校的历史底蕴和时代精神。
二、组织机构
成立校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编委会”),下设校志编纂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
(一)编委会
主 任:折喜文、赵海忠
副主任:赵晓强、侯守智(常务)、渠涛、高鹏、张蕾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
职 责:统筹部署校志编纂工作,审定校志编纂工作方案和篇目大纲、成立编写专班、督促编纂进度、保障编纂经费等。
(二)工作专班
主 任:侯守智
副主任:胡首龙、唐晶晶
成 员:何永全、周娜、马鸣、锡林图雅、赵殿辉、潘多、
张钰婕、赵婧、吕美陈、候焱鑫、孙潇健、马可心、
王丽、伊如韩、王小波、史敏、齐艳艳、解敏、
尉伟男、朱向峰、郜默彧、臧晗、薛文磊、王晓宇、
张波飞、萨其如呼、张建新、李宇田、邰高娃、
王忠慧、张正函、郭利华、郭慧、额尔敦呼、
李鹏丽
职 责:在编委会领导下负责对接校外单位、制定校志编纂工作方案和篇目大纲、聘任编写专班人员、协助编写专班收集资料、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管理编纂经费、联系出版印刷等工作,完成编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总体设计
(一)志书名称:《内蒙古艺术学院志》
(二)记述时限:1957年至2025年底
(三)篇幅字数:突出资料价值,字数原则上为50万至100万字之间。
(四)体例体裁:采用章节体,横排门类,纵述事实;包括述、记、志、传、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前有序、编纂说明,后有附录、修志始末。设人物篇,采用传、表等体裁收录对学校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人物。正文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
四、进度计划
第一阶段(2024年5月):启动编纂工作,组建组织机构、开展业务培训;
第二阶段(2024年6月—2024年12月):制定篇目大纲、收集基础材料、实施采访计划;
第三阶段(2025年1月—2025年7月):完成初稿编写;
第四阶段(2025年8月—2025年12月):组织稿件初审,修改完善形成评审稿;报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审定,召开评审会;
第五阶段(2026年1月—2026年6月):根据评审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终审稿;报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终审,完成验收;
第六阶段(2026年7月—2026年12月):组织出版印刷。
五、保障措施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的工作安排,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支持校志编纂工作,抽选责任心强、能力突出的教职工加入编纂工作,保证工作时间;计划财务处要将校志编纂经费列入2024、2025、2026年度预算,切实保证编纂人员劳务费、出版印刷费、办公费、设备费、差旅费、评审验收费、人员培训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