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领导班子专题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8-05-23 11:03:11 作者:张巍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16年4月7日上午,学院党委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副院长孟显波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黄海主持。
会上,黄海书记指出,学院党委专门安排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目的是更好地领会中央精神,明确责任,做好工作。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一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把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当起政治责任。高校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学院各级领导要主动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增强抓意识形态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敢抓敢管、敢于举旗亮剑,旗帜鲜明地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二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学院党委会将建立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及研讨机制,定期研究重大舆情、重点情况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及时作出工作安排。要建立健全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学院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共同部署、共同落实、共同检查、共同考核。三要加强各类阵地建设与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不断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增强阵地管理意识,加强对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和网络阵地的管理,绝不给错误思想言论提供传播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