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欢迎您!
德 高 艺 美 智 圆 行 方

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楷模——艺术设计12.4普法宣传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8-05-23 11:02:19  作者:张巍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12月4日是我国 “国家宪法日”,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大学生法治观念及对法律法规的了解,鼓励大学生争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楷模,12月4日我院艺术设计系举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楷模”普法宣传日活动。
  活动于我院南校区艺术楼大厅进行。我院党委书记黄海、院长李玉林、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毅力等学院领导亲临现场并在主题横幅上进行签名。活动受到同学们的广泛参与,现场同学积极进行交流学习,纷纷表示争做遵纪守法的大学生。
  活动现场,艺术设计系充分利用宣传横幅、设置普法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宣传宪法、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及与大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大学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并发放宣传品500多份。同时,该活动为在校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特邀请内蒙古蒙信律师事务所高海平律师为学生进行法律相关问题的解答,多名同学就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咨询。
     作为当代大学生,对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自觉遵守和实施宪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次宪法宣传日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弘扬了宪法精神,也将教育引导学生增强宪法意识,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的责任,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我院党委书记黄海在“宪法宣传日”主题横幅上签名

 

我院院长李玉林在“宪法宣传日”主题横幅上签名

 

我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毅力在“宪法宣传日”主题横幅上签名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

 

合影留念

微信公众平台
版权所有 内蒙古艺术学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101号 备案号:蒙ICP备17004919号-1 浏览总量 本月浏览总量 今日浏览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