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关于对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内艺招就发〔2022〕5号
各学院:
学校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自批准立项研究以来, 经过项目组学生、指导教师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和阶段 性成果,绝大多数项目已经完成预期的研究和训练工作。为了做好
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依据与验收内容
1.验收依据:《内蒙古艺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院发〔2018〕36号)》《内蒙古艺术学院关于 第六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内艺教发〔2021〕56
号)》文件要求。
2.验收内容:校级项目的验收内容是每个项目的《计划任务书 》完成情况; 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验收内容是项目组在自 治区、国家级管理平台所上传的项目申请书中所有研究工作、训练
工作、实践活动的完成情况。
二、验收方式与具体要求
1.本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结题答辩的时间为5月21日—5月22日,地点:北校区综合楼309教
室。
2.请各学院通知项目主持人,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准备结题材 料,包括结题验收登记表、工作报告、成果等,详细要求见电子版
文件。学校终审验收时,要求各项目主持人就项目完成情况和所取
得的创新性研究成果、创新创业训练成效、创新创业实践成果进行
陈述。根据项目类型,陈述的主要内容分三种:
第一,创新训练项目,应包括项目执行过程简介、主要成果、
创新点简介、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等;
第二,创业训练项目,应包括创业训练过程的介绍,模拟企业
运行后得到验证试验的结果、经费使用情况等;
第三,创业实践项目,应包括创业执行过程简介、创新产品简 介、创业经费使用情况、效益评价报告、创业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
的方案、项目的前景等。
3.提交材料。请各学院于2022年5月18前,将项目的结题材料收 齐后,交招生与就业服务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电子版发至邮箱:
18247198520@163.com;联系人:冀佳伟;联系电话:4978356。
在批准立项的大创项目中,2018级学生主持的项目必须结题, 其余年级学生主持的项目如果没有完成项目的研究和实践工作,可
以申请延期至2023年5月结题。
特此通知
招生与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