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内蒙古艺术学院教职工科研和创作展演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2 15:23:0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CHENG GUO TONG J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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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真实地反映我校教职工在科研和创作展演方面取得的成果,继续做好本年度教育部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工作,全面提升学校科研和艺术创作与实践水平。从即日起开展2024年度科研和创作展演成果统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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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4年我校教职工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取得的全部科研和艺术创作展演成果。

(二)补充提交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教职工以我校为第一单位取得的科研和创作展演成果。


二、成果统计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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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研成果统计类别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公开出版,有统一书号的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作品集、论文集、绘本;

3.获批立项的横向、纵向科研项目;

4.科研成果奖(限:论文、著作、咨询报告等学术成果奖);

5.发明专利及著作权;

6.学术会议(限:宣讲论文的学术会议)。

(二)艺术创作与展演成果统计类别

1.艺术创作成果

艺术创作成果主要指教职工个人或集体创作完成的艺术作品及项目。

成果形式:

(1)教职工个人创作完成的艺术作品、展演、发表、收藏、播映、评奖等;

(2)集体创作完成的大型或综合类艺术创作成果展演、发表、收藏、播映、评奖等;

(3)教职工创作出版的音像制品、作品集等。

2.艺术展演成果

艺术展演成果主要指教职工个人(团队)或指导学生参加演出、展览、比赛与评奖等艺术实践活动。

成果形式:

(1)教职工个人(团队)参加的展览、演出活动;

(2)教职工举办的个人或联合专场展览、演出活动;

3.艺术获奖成果

教职工个人(团队)或指导学生参加的本专业领域正规比赛和评奖。

4.艺术创作项目

个人或团队申报成功的各级各类艺术创作展演项目等。


三、成果填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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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需登录科研处网站,点击“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管理系统端口(新版)”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kygl.imac.edu.cn/business/login.jsp进行在线填报。

如下图所示:如填报科研相关内容选择类型中的【科研处】,如填报艺术创作与实践相关内容选择类型中的【创作与实践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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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成果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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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填报时间:12月11日—12月17日

教职工所在单位审核时间:12月18日

教职工所在单位上报截止时间为:12月19日


五、成果填报重要性及审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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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组织教职工认真填报。所填成果将作为学校申报博士点的重要支撑。同时也将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绩效发放、评奖评优、职称评定、导师遴选的依据。

(二)为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差错、遗漏,请各单位分管领导责成有关人员认真审核后上报,审核时须登录本单位管理账号,认真核对教职工成果填报情况,对成果信息进行初次审核,确保教职工填写的信息准确规范。(重点审核上传附件中的佐证材料以及获奖信息是否完整准确)

(三)审核完成后以学院和部门为单位将成果信息一览表分别发送至归口部门邮箱。一览表须经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归口部门办公室。(一览表具体要求参照附件1-2)


归口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工作邮箱
科研处候焱鑫18804890381ysxykyc@126.com

艺术创作

与实践中心

郭利华13514847245ysczysjzx@163.com


注:本次成果统计教职工暂不提交纸质版成果佐证材料,请务必在系统中上传附件(即成果的电子佐证材料,并将材料按照成果名称命名)。


 

附件1:科研成果一览表填写规范.docx

附件2:艺术创作与实践成果一览表填写规范.docx

附件3:成果填报疑问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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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艺术学院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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