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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校区命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14 10:44:5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学校校区命名的通知

 

教学单位、各部门

为明确新旧校区命名,方便校内外工作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校区名称进行统一命名。确定现有新华东街校区命名为“内蒙古艺术学院新华校区”,简称“新华校区”;和林格尔新区新校区(南临云谷大道)命名为“内蒙古艺术学院云谷校区”,简称“云谷校区”。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请全校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包括对内对外宣传、形象标识、文字材料、信件包裹地址,以及各种场合的讲话、发言等),一律使用规范的校区名称。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