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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校史展陈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3-11-20 09:12:44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内蒙古艺术学院校史展陈管理规定

(暂行)

内蒙古艺术学院校史展陈是优秀校史文化的传承基地,同时也是学校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为做好校史展陈开放接待和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校史展陈的校园文化宣传、校史育人等功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校史展陈日常管理

1.校史展陈实行免费开放,开放对象为学校师生、校友、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友好人士。

2.校史展陈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负责对展览物品进行登记、保管,对展览内容进行维护、更新,负责校史展陈团体参观人员接待。由图书馆负责展陈安全工作,发现隐患、故障或展陈破损及时向宣传部、后勤处、保卫处通告。由团委负责校史展陈学生讲解员的招募、考核、管理工作,由宣传部负责讲解员的培训工作。保卫处负责定期开展消防等各项安全检查。后勤处负责定期开展水、电、暖等设备维护和卫生工作。

3.展陈物品一律不外借。

二、 校史展陈开放管理

1.校史展陈每周一到周五为开放日。

2.除自行参观外,10人以上团队来参观,需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由宣传部统一安排。校内师生团体参观校史展陈,以二级学院或部门为单位进行预约;外宾和留学生参观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为单位进行预约;校友参观以校友办或原学院为单位进行预约;离退休同志参观以人事处为单位进行预约;校内公务参观以对接部门为单位进行预约。

3.晚上、节假日、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接待参观。

三、参观人员须知

1.遵守秩序,举止文明。勿喧哗追逐、吸烟和丢弃废物。

2.请勿携带易燃、易爆、易污染品、各种饮料等进入展厅。

3.爱护展陈设施及展品,勿触摸展板、展柜和展品。

4.自觉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保证参观有序进行。

四、 校史展品的征集和利用管理

1.宣传部负责校史展品实物资料的更替与管理。

2.社会各界校友、全院师生,各单位、各部门可随时将有保存价值和研究价值的各类校史资料捐赠给学校,由宣传部按程序接收,并根据情况对校史展陈进行更替与充实。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