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欢迎您 本站首页学校主页
首页 > 学风建设

关于开展第三届“尊重知识,勤思勉学”学风代言人和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31 15:23:2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尊重知识,勤思勉学”学风代言人和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风、班风建设,有效地促进全校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创造“勤奋、乐学、求知、笃行”的学习氛围,以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投入到学习生活中,学校决定开展学风代言人和优良学风班集体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类别及奖项设置

(一)学风代言人:7名,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品;

(二)优秀学风班集体:7个,获奖集体颁发奖牌;

三、参选条件

(一)学风代言人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思想品德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积极参加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3)宿舍卫生状况良好,无被通报批评记录;

4)综合成绩优异,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无旷课现象,各科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单科学分绩点不低于2.5,体能测试良好以上,综合测评名次在班级前5名以内,有校级以上奖学金获奖经历;

(5)学习进步明显,上一学年第二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班级排名比第一学期有所提高;

(6)大学英语水平测试成绩良好;

(7)综合能力较强,有一定的创新创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经历。

(二)优秀学风班级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关心国家大事,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内无一人受任何纪律处分,组织纪律强,在尊敬师长、团结互助、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2.学习风气好,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遵守课堂纪律,大多数同学成绩优良,全班同学学年各科成绩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总及格率达到90%,任课教师对班级学风评价较高;

3.学习态度端正。班级成员学习勤奋、刻苦,认真对待各教学环节,班级成员每次上课及集体活动出勤率不低于95%,无迟到、早退、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

4.学习纪律严明。班级重视考风考纪,积极开展诚信教育,考试时严守考纪、诚信考试。班级成员在学习中恪守学术道德、遵守学术规范;

5.社会活动活跃。班级成员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经常组织及参与有思想、有讨论、有互助的校内外各项活动。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班级,不得申请优良学风班:

1)所评学年有班级成员受到学校违纪处分的

2)班级学年成绩不及格率高于10%

3)申请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取消其评比资格,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申请

7.优先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考虑。

(1)上一年度获得校级及以上先进班集体的班级;

(2)班委全体成员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班级同学本年度内在各方面表现积极,班会和课堂出勤率高,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类活动;

(4)有效开展具有创意的学风建设活动,在学风建设过程中起到示范榜样作用;

(5)班级成员积极参加竞赛、创新创业和实践活动,效果显著、成绩突出。  

四、评选流程

(一)申请阶段(11月20日——11月23日)

符合条件的个人与集体填写报名表报名表(附件1、附件2),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推荐(11月23日-11月26日)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后,学院组织召开评选工作会,进行评议推荐,从中择优推荐参加校级评选。

(三)学校评审(11月26日—11月30日)

学生工作部(处)审核二级学院上报的申请及推荐材料,采用易班线上投票、现场演讲的形式开展评审,其中申请材料占总成绩20%、线上投票占总成绩40%,现场演讲占总成绩40%。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材料上报要求

1.优良学风代言人:《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学风代言人申请表》《内蒙古艺术学院学风代言人候选名单汇总表》推荐学生生活照片1张,个人优秀事迹(200字以内)。

2.优良学风班集体:《内蒙古艺术学院优良学风班申请表《内蒙古艺术学院优良学风班集体候选名单汇总表班级建设材料(附照片)

3.格式要求:学风代言人个人材料按“学院+专业+姓名”命名,优良学风班集体按“年级+专业”,子文件需命名为“学风代言人材料料“优良学风班集体材料”,请将所有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并将邮件主题和压缩包命名为“XX学院”。

4.时间要求:请于2021年1126下午17: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北校区行政楼204室,电子版发送到学生工作部(处)邮箱。

 

                         

 

                                             内蒙古艺术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