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设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23 09:44:44  作者:设计学院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做好设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要求,结合艺术设计领域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教育部文件和全区研究生教育会议上的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

招生复试工作坚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做到充分评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保证复试质量,不以疫情防控为由而降低复试标准要求。加强对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既要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要加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查,既要注重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保证人才选拔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设计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领导和统筹管理设计学院疫情防控与研考复试工作,制定设计学院复试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艺术设计领域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在复试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对考生进行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工作,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及程序。考试前将召开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

三、复试准备工作

遴选培训工作人员

设计学院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将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副教授、教授参与复试工作;加强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政治意识,确保各成员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单位相关工作办法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确保相关政策规定准确落实落地,坚决杜绝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有直系亲属报考本单位硕士生的教职工须完全回避复试的所有环节。

命制复试试题

设计学院复试小组将参照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命制复试试题。复试试题一般包括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部分。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国家机密材料。

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符合《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志愿考生以及符合调剂政策的第二志愿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将列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设计学院所有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1.艺术设计领域(135108)仅服装与服饰设计方向接收调剂,符合我校调剂接收政策要求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提交调剂申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同设计学院,按照复试办法所确定的调剂原则、条件和程序,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筛选确认。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2.调剂考生须符合《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二类地区《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调入设计学院艺术设计领域服装与服饰设计方向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及方向相同或相近,且同在艺术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及方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学校自命题科目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招生目录部分。不调剂未上线考生。

3.我校调剂系统具体开通时间请关注学校官方网站(http://kyc.imac.edu.cn/html-kyc/yjszs/)通知。

4.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生源充足的学科按照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以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同时满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择最高一项加分。

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接受资格审查,复试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考生须于3月27日全天至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内蒙古艺术学院行政楼206室)报到,报到时携带相关材料详见《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要求

复试形式及要求

设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统一采取现场复试,复试场所由学校统一安排,笔试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所有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全过程录像录音,且要确保录音录像完整清楚。复试过程中所有相关材料(含答卷、成绩评定书面记录等)、视频监控及录音录像资料等须交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备查,需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三年(2024年6月30日)。

(七)防疫要求

考生须仔细阅读《内蒙古艺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现场复试考生防疫须知》,并按要求提供全部防疫材料。

)复试缴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需在复试前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按规定标准缴纳复试费。

四、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设计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由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几部分组成,复试时间定于328日、29日,具体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请关注学校网站(http://kyc.imac.edu.cn/html-kyc/yjszs/)通知。

一)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学校统一划定合格线,成绩不足5分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成绩满分90分(其中艺术设计创作实践能力考核75分,专业面试考核15分)合格线54分,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录取

1.艺术设计创作实践能力考核(75分)

考试内容: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方向特点,分方向进行命题设计考核,考试时间180分钟,满分75分。

考场提供4开水彩纸(考试答卷)一张。考生可选用水彩、水粉、马克笔等上色,绘图工具、颜料、画板等与专业绘图相关的材料、工具由考生自备。考生姓名、报考专业等信息需写在考卷正面的信息栏中,考试结束后由监考教师现场把考生信息栏密封。

2.专业面试考核(15分)

考核内容:评委将按照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方向特点,就艺术设计领域综合理论知识提出3个问题,考生现场作答,作答结束应说明“回答完毕”。考核时间16分钟,如考生实际回答时间不足16分钟,则以考生回答时间为准;如考生在16分钟内未回答完问题,计时到16分钟时,将终止考核(考核进行到15分钟时提醒考生)。专业面试考核满分15分。

考生须提前准备作品集,面试时交评委审核。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生根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评委提出的1个问题作答,作答结束应说明“回答完毕”。考核时间不超过4分钟,如考生在4分钟内未回答完问题,计时到4分钟时,将终止考核(考核进行到3分钟时提醒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五、体检

新生入学时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

我校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成绩的使用及相关事项

(一)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的50%。

复试成绩由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考核成绩相加得出,保留2位小数。

复试成绩=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专业考核成绩满分为90分)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50%+复试成绩×5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考核不作量化,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复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要严肃处理,不予录取无论何时核查确定的作弊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或取消学籍。构成犯罪者,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复试结果及时考生公布。同时,学院分专业(方向)按入学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将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七、复查及违规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设计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提供虚假资格审查、学习证明等材料的,或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八、加强考生服务

复试前,设计学院组织开展复试人员培训,明确工作任务,提高业务技能水平和增强服务考生意识。结合本单位复试工作安排,综合运用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及时、准确解读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过程进行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须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前由内蒙古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办法及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含专业、考生编号,由设计学院公布具体复试实施方案。复试结束后设计学院公布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由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及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提出异议,相关部门在收到异议申请一周内给予答复。

内蒙古艺术学院设计学院联系电话0471-4973162内蒙古艺术学院监督、复议电话0471-4973176,举报电话0471-4925937。

、本办法由内蒙古艺术学院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蒙古艺术学院设计学院

                20213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