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4-11-28 10:23:0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位应聘人员:
我校部分岗位属性为“高校毕业生岗位”,此类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对高校毕业生说明如下: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包含3类人员: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3年度、2024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特此说明
内蒙古艺术学院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