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疆艺术研究基地专项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
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疆艺术研究基地
专项项目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任务要求,内蒙古艺术学院以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疆艺术研究基地”为平台,面向全区高校及科研机构开展2025年度北疆艺术研究基地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
北疆艺术研究基地专项项目着眼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北疆艺术理论与实践创新提出的新要求,旨在通过项目支持推动北疆文化理论研究,深入挖掘自治区丰富的文化艺术资源,全面提升北疆艺术理论研究的三大体系建构。
北疆艺术研究基地专项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北疆艺术研究基地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2类。获批立项的重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研究经费0.5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及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内蒙古自治区高校、科研机构工作,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申请人所在单位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二)项目主持人同年度只能申报和承担本基地1项研究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优先考虑各学科近年来科研工作成绩突出的中青年骨干力量,特别着眼于培养有科研潜力的新的学科带头人。同等条件下,有充分前期准备和阶段性成果者,予以优先立项。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以相同或相近题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部委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和自治区厅局项目资助的。
三、项目规划和选题
项目规划与选题要紧紧围绕北疆艺术领域的重点及现实问题,突出理论实效,注重成果质量。项目名称以《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疆艺术研究基地2025年度项目指南》为参照,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和研究方向自行设计。
四、结项形式及要求
(一)结项形式
项目资助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项目获准立项后,成果形式不予变更。重点项目完成时限不得超过2年,一般项目完成时限不得超过1年,不可申请延期结项。
(二)结项要求
1. 以公开发表论文形式结项的:
(1)重点项目研究成果,至少发表 2篇与项目主题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须注明受基地项目(标准项目名称、批准号等完整信息)资助。其中,至少1篇论文须为项目申请人独作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发表,或被《新华文摘》《高校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摘要转载。
(2)一般项目研究成果,至少发表1篇与项目主题密切相关的学术论文。论文须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须注明受基地项目(标准项目名称、批准号等完整信息)资助,要求含主持人在内的项目组成员在国内公开发行,且被知网收录的期刊发表。
2. 以专著形式结项的:
(1)重点项目须提交不低于15万字、一般项目须提交不低于8万字的完整学术著作文稿。该文稿必须为未公开出版形式,应符合学术著作规范,与项目主题密切相关。
(2)结项文稿须经北疆艺术研究基地同意后方可公开出版,基地项目信息须于专著扉页处明确标注(标准项目名称、批准号等完整信息)。
五、申报方式
项目申请人需严格按要求填写《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疆艺术研究基地项目申报书》和《论证活页》。《申报书》《论证活页》可点击本通知附件下载。
本项目不受理个人申报,各高校、研究机构须在2025年6月20日前将申请人提交的《申报书》《论证活页》各2份,《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疆艺术研究基地2025年度专项项目申报一览表》1份,盖章后寄送至内蒙古艺术学院北疆艺术研究院办公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至电子邮箱 nybjys@163.com,注明***单位+北疆艺术研究基地项目申报材料。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01号内蒙古艺术学院北疆艺术研究院办公室(行政楼312室)。
联 系 人:敖 登 杨塔娜
联系电话:0471-4973349 15164849431
附件:
附件1-北疆艺术研究基地 2025 年度专项项目课题指南.docx
附件3-北疆艺术研究基地2025年度专项项目论证活页.doc
附件4-北疆艺术研究基地2025年度专项项目申报一览表.xls
内蒙古艺术学院北疆艺术研究院
2025年6月10日